吕布接过李肃递来的马鞭,翻身上马,看破李肃的心机的他,道了一声:“一名好久未见的故交。”
高顺既不点头也不点头,口中缓缓道来:“将军您方才法度短促,却毫无马脚,手掌及各处指节厚茧遍及,想来定是常习技艺,并且利用的还是重型长兵。”
吕布是个很直接的人,问话的体例也是开门见山:“高顺,分开这里入我狼骑营,如何?”
现在见到真人,未曾想他,竟这般年青。
在晓得面前之人来头不小的环境下,高顺的语气还是不卑不亢。
面对吕布的出言相邀,这个穿着俭朴的男人怔在当场,愣了足足有三秒钟的时候。
说完,高顺端着马草,从吕布身边擦身而过。
高顺想不通面前的年青报酬甚么会如此在乎和体贴本身,却也给出了个明白的答案:“高顺是个糙人,没啥本领,但也读过几卷陋文,识得几个大字,不想将来给人戳脊梁骨,骂我是个攀权附势的小人。”
吕布莞尔一笑,将令牌重新挂回腰间,回身背叛高顺而行,李肃从速跟随其身后。
吕布调头疾走,跑得很快,很急。
此时的高顺已然猜出了吕布的身份,这些光阴,吕布的事迹早已传遍了雁门郡大小各县,“飞将军”“盖世豪杰”“狼骑共主”等一系列的头衔,使得他所绽放出的光彩,袒护住了统统的边塞将领。
而与高顺差未几身高的李肃,在吕布身边佝着身子,倒显得非常风趣。
闻声高顺口称‘将军’,吕布高低扫视了本身一眼,粗衣麻裤,外加一双再也平常不过的黑底布鞋,实在是看不出那里像个将军,遂笑着问道:“你如何得知,我是一名将军,难不成我脸上刻了‘将军’二字?”
然后,他将手中的箩筐放在脚旁,身子直起,双手抱拳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口中婉拒了吕布:“多谢吕将军抬爱……但,高顺不肯去狼骑营。”
不等李肃说完,吕布就抬手打断了李肃接下来想说的话。方才在高顺说话的同时,吕布也留意察看了高顺好久。
马蹄扬起,红色的骏马一骑绝尘。
李肃听到这话不乐意了,张口便斥责起来:“高顺,你猖獗,你晓得站前你面前的人是谁吗!他但是……”
吕布并未闻声,就那么悄悄的看着面前的男人。
有了上一世的前车之鉴,吕布对前程之事倒并未太放在心上,只是问向高顺:“那你又是为何?”
现在吕布一张口就承诺给高顺军侯、军司马,这叫李肃怎能不妒忌眼红。
李肃听得眼睛都快蹦出来了,他从参军到现在已有三四年的风景,也才混了个什长,至于甚么时候能再往上挪一挪,爬到队率和百夫长的位置,就只能端赖运气了。
不消吕布明说,李肃就已经会心,抱拳承诺道:“将军放心,有我在的一天,定不会让高顺遭到别人的欺辱。”
凭着影象中白门楼的映像,吕布在快走出牧场的时候,终究回想起了这名身份卑贱的马夫,便是当年白门楼上的高顺。
他的身子挺直,如同古柏,仿佛这世上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压垮他的脊梁。
一旁的李肃听到高顺的答复差点吐血三升,多少人梦寐以求,挤破脑袋想去的狼骑营,到了高顺这里,竟然被他给直接回绝了,未免也太不识汲引。别说是入狼骑营,就算是去当一个浅显的士卒,也比在这当个马仆要强上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