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扬起,红色的骏马一骑绝尘。
有了上一世的前车之鉴,吕布对前程之事倒并未太放在心上,只是问向高顺:“那你又是为何?”
令牌的正面刻有一个狂草的吕字,背面是一颗栩栩如生的狼头,全部狼骑营只此一块。
故事中的吕奉先三十余岁,蓄短髯,手中一杆方天戟,墨甲黑袍,魁伟英勇又能征好战,仅一小我就能凿破鲜卑万千铁骑。
一旁的李肃听到高顺的答复差点吐血三升,多少人梦寐以求,挤破脑袋想去的狼骑营,到了高顺这里,竟然被他给直接回绝了,未免也太不识汲引。别说是入狼骑营,就算是去当一个浅显的士卒,也比在这当个马仆要强上很多。
现在得见高顺,吕布的表情可想而知。
戏策不修面貌,头发狼藉常常如头顶鸡窝。高顺则与之相反,每一根发丝要么支出头顶,要么敛入双鬓,用一块蓝色巴掌大小的方巾和一根二指粗的褐色布条,在头顶结起个圆髻。方巾退色得短长,出现灰白,仅剩丁点浅淡的蓝色。
衣衫简朴,高低却没有一处褶皱,步子行进间距,每一步都是两尺。
马仆和校尉身份的不同,就如同浅显百姓和羽衣卿相,职位天壤之别不说,更不会有任何的交集。
吕布握着令牌的手停在空中,稍显难堪。
吕布莞尔一笑,将令牌重新挂回腰间,回身背叛高顺而行,李肃从速跟随其身后。
现在见到真人,未曾想他,竟这般年青。
端着筐马草的高顺打量了一眼拦住来路的高个青年,语气中带有迷惑:“将军,您找我有事?”
两人一起无话,到了牧场的大门口,吕布才对李肃说道:“肃兄,有一件事还想请你帮手。”
不消吕布明说,李肃就已经会心,抱拳承诺道:“将军放心,有我在的一天,定不会让高顺遭到别人的欺辱。”
你不想去,让我去啊!
现在吕布一张口就承诺给高顺军侯、军司马,这叫李肃怎能不妒忌眼红。
高顺既不点头也不点头,口中缓缓道来:“将军您方才法度短促,却毫无马脚,手掌及各处指节厚茧遍及,想来定是常习技艺,并且利用的还是重型长兵。”
然后,他将手中的箩筐放在脚旁,身子直起,双手抱拳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口中婉拒了吕布:“多谢吕将军抬爱……但,高顺不肯去狼骑营。”
吕布无数次的奉告过本身,这一世,定要找到高顺,酬谢他的宿世之恩。如若不是高顺,吕布至死也不会觉悟,重获重生。
不等李肃说完,吕布就抬手打断了李肃接下来想说的话。方才在高顺说话的同时,吕布也留意察看了高顺好久。
高顺没接,乃至连看都未曾看上一眼,哈腰重新端起了脚旁的箩筐,向吕布微微欠身,“将军若无其他事情,高顺另有马匹要喂,就先告别了。”
凭着影象中白门楼的映像,吕布在快走出牧场的时候,终究回想起了这名身份卑贱的马夫,便是当年白门楼上的高顺。
李肃见状,恐怕吕布起火,将肝火撒到他的头上,从速劝提及来:“将军,高顺他就是这么小我,您可千万别放在心上。他本来是军中的百夫长,就是因为脾气过于刚正,才获咎了上面的人,被人胡乱扣了个来由,贬配到了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