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自定:一本作“自正”。
[注释]
[译文]
[评析]
[注释]
4、欲:指贪欲。
道常有为而无不为①。候王若能守之②,万物将自化③。化而欲作④,吾将镇之以知名之朴⑤,镇之以知名之朴,夫将不欲⑥。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⑦。
7、自定:一本作“自正”。
3、自化:自我化育、自生自长。
1、有为而无不为:“有为”是指顺其天然,不妄为。“无不为”是说没有一件事是它所不能为的。
5、知名之朴:“知名”指“道”。“朴”描述“道”的真朴。
3、自化:自我化育、自生自长。
[引语]
2、守之:即守道。之,指道。
“有为”的思惟在老子《品德经》中多次阐述、解释。本章开首第一句便是“道常有为而无不为”。老子的道分歧于任何宗教的神,神是成心志的、有目标的,而“道”则是非品德化的,它缔造万物,但又不主宰万物,顺任天然万物的繁衍、生长、淘汰、重生,以是“有为”实际上是不妄为、不强为。如许做的成果,当然是无不为了。第二句便引入人类社会,谈到“道”的法例在人类社会的应用。老子按照天然界的“道常有为而无不为”,要求“侯王若能守之”,即在社会政治方面,也要遵循“有为而无不为”的法例来实施,从而导引出“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知名之朴”的结论。老子以为,抱负的在朝者,只要恪守“道”的原则,就会达到“天下将自定”如许的抱负社会。这里所说的“镇”,有人解释为“弹压”,并据此以为老子在这章的申明中暴露了暴力弹压群众的脸孔:谁要敢一肇事,那就要峻厉加以弹压。这类解释,我们感到有悖于老子的原意,“弹压”该当是“镇服”、“平静”,绝非是武力手腕的“弹压”。由此,我们也以为,老子并不是代表仆从主统治阶层的要求,而是从人类社会生长进步的角度考虑题目,并不是仅仅代表某一个阶层或阶层的好处和志愿。这表示出老子内心深沉的汗青任务感。因此这是进步的、主动的。道常有为而无不为①。候王若能守之②,万物将自化③。化而欲作④,吾将镇之以知名之朴⑤,镇之以知名之朴,夫将不欲⑥。不欲以静,天下将自定⑦。
本章是《品德经》中“道经”的最后一章,老子把第一章提出的“道”的观点,落实到他抱负的社会和政治――天然有为。在老子看来,统治者能遵循“道”的法例来为政,顺任天然,不妄加干与,百姓们将会自在安闲,自我生长。在二十五章提到“道法天然”,天然是有为的,以是“道”也有为。“静”、“朴”、“不欲”都是有为的内涵。统治者如果能够遵循“道”的法例为政,不风险百姓,不胡作非为,老百姓就不会滋长更多的贪欲,他们的糊口就会天然、安静。
2、守之:即守道。之,指道。
5、知名之朴:“知名”指“道”。“朴”描述“道”的真朴。
本章是《品德经》中“道经”的最后一章,老子把第一章提出的“道”的观点,落实到他抱负的社会和政治――天然有为。在老子看来,统治者能遵循“道”的法例来为政,顺任天然,不妄加干与,百姓们将会自在安闲,自我生长。在二十五章提到“道法天然”,天然是有为的,以是“道”也有为。“静”、“朴”、“不欲”都是有为的内涵。统治者如果能够遵循“道”的法例为政,不风险百姓,不胡作非为,老百姓就不会滋长更多的贪欲,他们的糊口就会天然、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