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杯盘狼籍,上官云天已有些微醺,颊上也似染了一层薄薄的胭脂,衬得那张连女人都会妒羡的脸更加都雅了。
姜绾萝虽不想再节外生枝,但直接推让又恐长歌生疑,也只得硬着头皮同他一起随上官云天上了楼,走进一间题着“望月”二字的雅阁。
姜绾萝抬眸,和上官云天庞大的目光有了半晌交汇,随即又低了头,不甚天然地朝他拜了一拜。看起来他二人仿佛还挺熟谙的模样,如何入府前竟从未听上官云天提过。
长歌也便解释说是昨日刚办的丧事,因前些日子府里出了命案,真凶至今尚未找到,一家子人都没这个心力,故也未曾大摆喜宴。
长歌脸上敏捷飘过一丝难堪的神采,顿了顿,又很有些自我嘲解地说道:“唔,是啊,忸捏忸捏。”
温长歌瞪了绾萝一眼,倒也没有推让甚么,只是如有所思的一笑:“那长歌就恭敬不如从命了,今后买卖回了本,必双倍偿还。”
上官云天听罢也不再多问,邀他二人到楼上的雅阁小酌。
长歌朝他行了个拱手礼,不美意义地笑了笑道:“这么巧,上官兄也在,方才真是让您见笑了。”
因而,也不顾温长歌在一旁冒死地和本身使眼色,尽管撂下了那匣子,绘声绘色地向上官云天哭了一回穷。
上官云天并未正视霍良,只微微抬手表示他退下,径直走到长歌和绾萝面前,脸上附了一抹明朗的笑意,“温公子,好久未见。”
长歌听了,不觉得意隧道:“两根金条对他来讲不过九牛一毛,你们只明眼瞧着霍家有钱,却不知真正有钱的人,才是不显山不露水。”
回府途中,姜绾萝则成心问起长歌和上官云天之间的友情,长歌对此倒是轻描淡写。
姜绾萝听得稀里胡涂,又怕追根究底会让长歌起了狐疑,便临时作罢。
姜绾萝仍然迷惑,道:“若仅仅是淡如水的君子之交,为甚么一脱手便是两根金条?”
长歌也朝桌子上瞧了瞧,问道:“上官兄克日但是胃口不好?若只是吃这些,又何需求到鸿宾楼来?”
说温崇骁与他同朝为官,一主武一主文,宦海上的友情多少还是有的,每当逢年过节,将军府和丞相府之间也互有来往。加上本身与他春秋相仿,一来二去也便熟谙了些,不过到底也是君子之交淡如水。
又酬酢了几句告别的话,长歌和绾萝便转成分开。
姜绾萝忍着半天没吭声,俄然听他如许一问,倒是茅塞顿开,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如何就忘了面前便有个现成的大金主!
温长歌说罢,回身牵了绾萝的手,将她拉至本身身边站定,道:“绾萝,快见过上官兄。他可不得了,不过才年长我两岁罢了,却已坐上了丞相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