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伯曰:九针者,六合之大数也,始于一而终究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时,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风,九以法野。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搏,合为痈脓者也。故为之治针,必令其末如剑锋,能够取大脓。
五发:阴病发于骨,阳病发于血,阴病发于肉,阳病发于冬,阴病发于夏。
五邪:邪入于阳,则为狂;邪入于阴,则为血痹;邪入于阳,转则为癫疾;邪入于阴,转则为喑;阳入之于阴,病静;阴出之于阳,病喜怒。
黄帝曰:针之是非稀有乎?
黄帝曰:愿闻身形应九野何如?
岐伯曰:一曰针者,取法于巾针,去末寸半,卒锐之,长一寸六分,主热在头身也。二曰员针,取法于絮针,筒其身而卵其锋,长一寸六分,主治分肉间气。三曰钅是针,取法于黍粟之锐,长三寸半,主按脉取气,令邪出。四曰锋针,取法于絮针,筒其身,锋其末,长一寸六分,主痈热出血。五曰铍针,取法于剑锋,广二分半,长四寸,主大痈脓,两热争者也。六曰员利针,取法于,针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内也,长一寸六分,主取痈痹者也。七曰毫针,取法于毫毛,长一寸六分,主寒热痛痹在络者也。八曰长针,取法于綦针,长七寸,主取深邪远痹者也。九曰大针,取法于锋针,其锋微员,长四寸,主取大气不出枢纽者也。针形毕矣。此九针大小是非法也。
五液:心主汗,肝主泣,肺主涕,肾主唾,脾主涎,此五液所出也。
五味: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甘入脾,咸入肾,淡入胃是谓五味。
形乐志苦,病生于脉,治之以灸刺。形苦志乐,病生于筋,治之以熨引。形乐志乐,病生于肉,治之以针石。形苦志苦,病生于咽喝,治之以甘药。形数惊骇,筋脉不通,病生于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药。是谓形。
五脏气:心主噫,肺主咳,肝主语,脾主吞,肾主欠。六腑气:胆为怒,胃为气逆哕,大肠小肠为泄,膀胱不约为遗溺,下焦溢为水。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窍,邪之所客于经,而为痛痹,舍于经络者也。故为之治针,令尖如蚊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气因之,真邪俱往,出针而养者也。
黄帝曰:余闻九针于夫子,浩繁广博矣,余犹不能悟,敢问九针焉生?何因此驰名?
五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肾藏精志也。
四者时也,时者,四时八风之客于经络当中,为瘤病者也。故为之治针,必筒其身而锐其末,令能够泻热出血,而痼病竭。
五走:酸走筋,辛走气,苦走血,咸走骨,甘走肉,是谓五走也。
八者风也,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八正之虚风,八风伤人,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理之间,为深痹也。故为之治针,必长其身,锋其末,能够取深邪远痹。
五主:心主脉,肺 主皮,肝主筋,脾主肌,肾主骨。
岐伯曰:请言身形之应九野也。左足应立春,其日戊寅己丑。左胁应春分,其日乙卯。左手应立夏,其日戊辰己巳。膺喉首头应夏至,其日丙午。右手应立秋,其日戊申己未。右胁应秋分,其日辛酉。右足应立冬,其日戊戌己亥。腰尻下窍应冬至,其日壬子。六腑膈下三脏应中州,其大禁,大禁太乙地点之日及诸戊己。凡此九者,善候八正地点之处,所主摆布高低身材有痈肿者,欲治之,无以其所直之日溃治之,是谓天忌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