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公幼习兰事,至从良储公学儒,见地日深,而愈奇兰。
“男人履艰,多以天将降大任以自励,以刚健应之,亦不免摧折。如兰者,流行草偃,风去复值,以柔克刚,是谓健者。”
再拜,下山,改移装束,历诸乡,以媒为业。
良厚始悟,泣泪滂湃,悲不自胜。
“然此早违夫子之意,岂儒之义哉?岂儒之罪哉?”
三人素为友,二公好歌吹,亦丧事,常相调笑,互觉得乐。
兰虽操业,然非营营求利者。必细问,察识,方行事。故所使媒人,多快意。
兰曰:“赖思成之惠,吾室已充。且孀妇孤子,日费不烦。今请步思成后。嫁接之事,当自吾家始。”
“诸君有灵,助妇佑孙,必使安然,无灾无病,此妇之一愿也。”
其中哀劳辛戚,未忍尽言。
入夜,抱良厚后山,于翁妪夫子墓前,涕零号呼,状若疯痴。
造长街宴,另组龙舟,狮舞,春灯,连枪,秧歌诸队,习练精熟,以飨远人。
祖孙日勤,其树滋茂,为乡里第一,犹胜思成公家。
果山慨叹,与辨析因果,谓之曰:“平生办事,尝愧于人否?”
兰幼,丧父,依其姊。
问思成公,思成公笑曰:“此非吾长,汝忘王婆婆否?”
翁妪见背,兰善葬之,与子延妇,寄兴家之思。
兰至寺,于佛前告罪,曰不详之身,未敢鄙求庇佑,当保孙长宁康泰,不妄灾疚,早立室业。
皮公拍案:“非此君,事断难行矣!”
至中夜,拜诸君墓:“妇无宿德,命薄如此,至诸君捐弃。罪不待言,当自绝以谢,然弱子无辜,必使长成,厥火线敢肆志。”
年渐长,良厚益壮,兰亦释改业之心。
《李氏宗史•乡党•王婆婆传》
兰感悟,欣然拜谢,释毕生之憾,跃跃而去。
遇年节,则制连枪,款项板,入夹川与各商店歌蹈。
良储公喟叹曰:“孺子可教也。已明夫子之意。”
村夫不妒,反觉得是,皆曰:“非如此不敷德报也。”
尝与公论德行,以村夫列举,皮公以兰第一,列思成公前。
年十四,嫁。
其精非俗社可比,皆大可观。且欢洽融娱,游人绝倒,爱之无已。
兰乃搜检民风,以佛诞,端五,婚嫁,年节为纲,辟事周备,集约村夫。
皮公知兰有郁,实不乐,思为妥计。
又曰:“儒之本,自孝爱始,端敬修勤,益益而损损,日修其德,厥后可步大成。”
因独立一传,以别诸贤。高兰之义,宣儒之本,而崇其乡之德化。
兰不舍食,育之,以卵易米糠,渐滋繁。
乃调粥,哺良厚,泪入羹汤,而其心渐转。
兰时四十,唯余弱孙,心如槁木,烬尽成灰,乃调鼠药,思自绝。
日督良厚甚严,叨叨不歇,良厚每沉默。
吴志秋至乡,欲嫁接荔种,为改进事。
药成,而良厚号饥。
后二十年,良厚为个人秘书长,位列阿音,凡梅后,为世人推许。
果山曰:“既无愧,则何罪之有?何身不详?”
越二十年,家道终贫,迹步盘跚。然赖兰之勤,亦终得过。
兰谢,珍育,学植剪之技,并授良厚。
二人者,焕邦东方二公也。
土风向以媒为鄙业,及良厚壮,诚孝,然不乐祖母之业,每强颜。
由是其声渐驰,延聘之家,多信赖之。
由是侍祖母愈恭,皆出天然。皮公以其可取,归入个人,为总裁助理。
然子亦病,药石罄尽,终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