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明在欧罗巴才方才站稳脚根,可没有前提获咎那么多人。并且,大明还得用这些欧罗巴土王去耗损忽必烈的气力呢!
就在陈冲冠有些束手无策的时候。他的敌手,长腿爱德华仿佛也碰到了不小的费事。在一座比盗窟强不了太多的城堡内里,一群穿戴锁子甲的骑士正在大吵大嚷要出战。
“我们能够在田野击败他们!”康沃尔伯爵是个上了年纪的高瘦男人,他和亨利三世一样,久经战阵,在法兰西的地盘上吃了无数的败仗。
……
“不,不,如许不好!”
“这支军队打着金雀花王朝的三狮旗,领军的应当是爱德华王子,他是一名杰出的统帅,他窜改了英格兰军队的面孔。”
想要迫使英格兰的骑士们屈就,就必须打倒他们的主力,不然战役就会没完没了迟延下去。
欧罗巴土着也有杰出的军事家!
但是这位康沃尔伯爵在英格兰贵族中的人气比他的不利哥哥强多了――毕竟他另有必然的机遇当上崇高罗马帝国天子嘛!固然眼下这个机遇已经越来越迷茫了。
“英格兰的骑士莫非还怕瑞士和黑丛林的乡巴佬吗?”
如许还不要惹出公愤?
康沃尔伯爵想用三千几百名骑士去击败五千联军!
“我们能够夜袭!”败仗吃出了经历的康沃尔伯爵已经有了禁止火器的锦囊奇策。“赛里斯人的火枪和大炮只要在白日布阵而战的时候才气阐扬能力。如果我们在晚长打击,骑士上马作战,悄悄靠近,冲进他们的堡垒,然后用剑和盾处理战役。骑士的技艺高超,赛里斯人的火枪手和雇佣兵必然不是敌手……”
“那么,您筹算带多少骑士去作战?”爱德华王子仿佛很感兴趣。
这个期间的英格兰就是个大乡村,石头城堡到处都是,多数会一个没有,就算是后代人丁麋集的多数会伦敦,现在只是一座三四万人的小都会,此中半数还是英格兰王室和贵族的仆人、侍从。是以要清空伦敦是非常轻易的,占据伦敦也没有甚么太大代价――如果敌手是东罗马帝国、罗马教廷、威尼斯和热那亚,占据他们的都城。战役也就结束了。但是赶上一堆乡巴佬骑士和农奴构成的英格兰,占据伦敦的意义的确不大。
爱德华王子还是一副喜怒不形于色的模样,目光缓缓地在一大堆乡巴佬骑士身上扫过,最后落在了本身的叔叔,自称崇高罗马帝国天子的康沃尔伯爵身上。
“叔叔,您也感觉不能放弃伦敦?”爱德华王子看着叔叔发问,“伦敦只是一座小城,并且又在泰晤士河岸边,处于仇敌战舰的威胁之下……我想您晓得他们的战舰上装载着一种称为‘大炮’的兵器,能够摧毁城墙和堡垒!”
“总督中间,他们就在我们的北面!约莫……20华里开外,有一万五千人到两万人,包含骑士、长枪兵和长弓手,和我们平行而进。”
“我的一百名骑士和六百名侍从骑士都能够出战,别的还需求三千名骑士或侍从骑士。有这些人,我就有掌控取胜!”
一仗没打,就把都城给丢了――固然都城内里也没甚么值钱的东西,但是那边有英勇的英格兰骑士的脸面啊!
但是要迫出英格兰骑士的主力停止决斗却很不轻易,因为骑士们的矫捷性比较强,远远超越了以步兵为主的联军。并且,联军中的葡萄牙、卡斯蒂利亚侍从骑士的数量太少,只能用于窥伺和保护,不能远远撒出去杀人放火,迫使英格兰的骑士来庇护他们的布衣。再说,英格兰的布衣大多有弓箭,只要锁子甲护身的骑士赶上他们一定能奉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