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够在田野击败他们!”康沃尔伯爵是个上了年纪的高瘦男人,他和亨利三世一样,久经战阵,在法兰西的地盘上吃了无数的败仗。
“我们能够夜袭!”败仗吃出了经历的康沃尔伯爵已经有了禁止火器的锦囊奇策。“赛里斯人的火枪和大炮只要在白日布阵而战的时候才气阐扬能力。如果我们在晚长打击,骑士上马作战,悄悄靠近,冲进他们的堡垒,然后用剑和盾处理战役。骑士的技艺高超,赛里斯人的火枪手和雇佣兵必然不是敌手……”
欧罗巴土着也有杰出的军事家!
一仗没打,就把都城给丢了――固然都城内里也没甚么值钱的东西,但是那边有英勇的英格兰骑士的脸面啊!
大队大队的大西洋联军(实际上由大明、卡斯蒂利亚、葡萄牙、热那亚和崇高罗马帝国五国构成,是为五国联军),这个时候正沿着弯曲折曲的泰晤士河缓缓东进。宽广的河面上,四艘“新大陆”级主力舰和三十艘柯克船分红两列,逆流而上,向英格兰王国的都城伦敦逼近。
卡斯蒂利亚的乔桑王子骑着一匹高大神俊的安达卢西亚马,一边进步,一边用拉丁语向陈冲冠陈述方才刺探到的军情。
但是这位康沃尔伯爵在英格兰贵族中的人气比他的不利哥哥强多了――毕竟他另有必然的机遇当上崇高罗马帝国天子嘛!固然眼下这个机遇已经越来越迷茫了。
弓箭不是骑士的兵器,欧罗巴的骑士不玩骑射,并且他们普通也不大情愿布衣玩弓箭和弩――如果布衣具有了弓弩,骑士老爷就不大好作威作福了。不过事情总有例外,热那亚、威尼斯和英格兰就是例外。
“英格兰的骑士莫非还怕瑞士和黑丛林的乡巴佬吗?”
……
“会的。”乔桑王子答复,“伦敦不过是一座三四万人丁的小城,说放弃也就放弃了。”
骑士嘛,当然都有点不知死活的骑士精力。对爱德华王子避战保命的打法非常看不上。这两天,要放弃伦敦的动静,又在军队当中伸展。那些拿钱兵戈的长弓手和长枪兵倒没有甚么,只要能领到军饷,他们才不在乎呢。但是那些自发得有甚么名誉的土土的骑士,却再也忍不住了,终究成群结队来找他们的王子实际了。
“我的一百名骑士和六百名侍从骑士都能够出战,别的还需求三千名骑士或侍从骑士。有这些人,我就有掌控取胜!”
“好吧,”爱德华王子点了点头,“后天早晨脱手吧!明天会有更多的骑士到来,到时候就能凑出您需求的数量了。”他终究暴露了笑容,仿佛是在鼓励本身的叔叔,“明天白日,我们就移营南下,逼近赛里斯人,和他们对峙,如许后天早晨,您就能策动夜袭了。”(未 完待续 ~^~)
乔桑王子是爱德华王子的外甥,固然没有见过娘舅的面,但是却晓得他的事迹。
这个期间的英格兰就是个大乡村,石头城堡到处都是,多数会一个没有,就算是后代人丁麋集的多数会伦敦,现在只是一座三四万人的小都会,此中半数还是英格兰王室和贵族的仆人、侍从。是以要清空伦敦是非常轻易的,占据伦敦也没有甚么太大代价――如果敌手是东罗马帝国、罗马教廷、威尼斯和热那亚,占据他们的都城。战役也就结束了。但是赶上一堆乡巴佬骑士和农奴构成的英格兰,占据伦敦的意义的确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