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从身后按住窃贼的背包,那模样实在可骇,我从速翻了畴昔。
那天,出去漫步是不成能了。实在,早上我们还在光秃秃的灌木林中漫步了一个小时,但从午餐时起(无客拜访时,里德太太很早就用午餐)便刮起了夏季凛冽的北风,随后阴云密布,大雨滂湃,室外的活动也就只能作罢了。
“看书。”
另有些处所我也不能看都不看,一翻而过,那就是书中提到的拉普兰、西伯利亚、斯匹次卑尔根群岛、新地岛、冰岛和格陵兰萧瑟的海岸。“广袤无垠的北极地带和那些阴凄凄的不毛之地,仿佛冰雪的储存库。千万个寒冬所积聚成的坚冰,像阿尔卑斯山的层层岑岭,光滑晶莹,包抄着地极,把与日俱增的酷寒堆积于一处。”我对这些死红色的地区,已有必然之见,但一时难以捉摸,仿佛孩子们某些似懂非懂的动机,朦昏黄胧闪现在脑际,却出奇地活泼。导言中的这几页笔墨,与前面的插图相配,使兀立于大海波澜中的孤岩、停顿在萧瑟海岸上的破船,以及透过云带俯视着沉船的幽幽月光,更加含义隽永了。
一样可骇的是,阿谁头上长角的玄色怪物,独踞于岩石之上,远眺着一大群人围着绞架。
“蜜斯,你该明白,你受了里德太太的恩德,是她养着你的。如果她把你赶走,你就得进穷户院了。”
“见鬼,她上哪儿去了呀?”他接着说,“丽茜!乔琪!”(喊着他的姐妹)“琼不在这儿呐,奉告妈妈她窜到雨地里去了,这个坏畜牲!”
“带她到红屋子里去,关起来。”因而顿时就有两双手按住了我,把我推上楼去。
约翰・里德是个十四岁的小门生,比我大四岁,因为我才十岁。论春秋,他长得又大又胖,但肤色暗淡,一副病容。脸盘阔,五官粗,四肢肥,手脚大。还喜好暴饮暴食,落得个肝火很旺,目光痴钝,两颊败坏。这阵子,他本该呆在黉舍里,但是他妈把他领返来住上一两个月,说是因为“身材衰弱”。但他教员迈尔斯先生却断言,如果家里少送些糕点糖果去,他会甚么都很好的。做母亲的内心却讨厌这么刻薄的话,而偏向于一种更随和的设法,以为约翰是过于勤奋,或许还因为想家,才弄得那么面色蜡黄的。
“该说‘甚么事呀,里德少爷?’”便是我获得的答复。“我要你到这里来。”他在扶手椅里坐下,打了个手势,表示我走畴昔站到他面前。
“简,我不喜好吹毛求疵或者刨根究底的人,更何况小孩子家如许跟大人顶撞实在让人讨厌。找个处所去坐着,不会和蔼说话就别张嘴。”
“贝茜说我干了甚么啦?”我问。
我对约翰已惯于逆来顺受,是以便走到他椅子跟前。他费了约莫三分钟,冒死向我伸出舌头,就差没有绷断舌根。我明白他会顿时动手,一面担忧挨打,一面凝睇着这个就要脱手的人那副令人讨厌的丑态。我不晓得他看出了我的心机没有,归正他二话没说,蓦地间狠命揍我。我一个踉跄,从他椅子前发展了一两步才站稳身子。
在我右边,绯红色窗幔的皱褶挡住了我的视野;左边,敞亮的玻璃窗庇护着我,使我既免受十一月阴沉气候的侵害,又不与内里的天下隔断。在翻书的间隙,我昂首细看夏季下午的风景,只见远方白茫茫一片云雾,近处湿漉漉一块草地和受风雨攻击的灌木。一阵耐久而凄厉的暴风,摈除着如注的暴雨,横空扫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