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了,敬爱的读者。我们简简朴单地完成了婚礼,在教堂里参加的只要我们、两个牧师和教堂执事。我们从教堂返来后,我就直接走进了厨房,当时玛丽正在做饭,约翰正在擦拭餐刀。我走畴昔对他们说:“约翰,玛丽,我和罗切斯特先生明天早上去教堂结完了婚。”玛丽佳耦都是慎重而豪情不过露的人,你不管甚么时候奉告他们一件甚么事都用不着担忧你会听到一声尖叫,或是那滚滚不断的惊奇赞叹扰乱你的耳朵。不过,玛丽当时抬起了头,呆了会儿;她那为正烤着两只鸡淋油的勺子在空中逗留了足足有三分钟;约翰那正在擦拭的餐刀也没有动得更快。但当玛丽低下头持续干着活儿时,只是说道:“是么,蜜斯?嗯,那就是了。”
略微停顿了一会儿,她又说道:“早上我瞧见你同仆人出去,不过我没想到你们是去教堂结婚。”说完她仍旧接着淋她的油。我转过甚看着约翰时,他在那儿咧着嘴笑。“我常跟玛丽说,”他说,“我就晓得爱德华先生,(老约翰从小就如许称呼他的仆人),爱德华先生会做甚么。我想他必定不会等太久的,我固然不会说甚么,却信赖他必定是做对了。蜜斯,祝你欢愉和幸运!”他边说边用手碰碰额发以示请安。“约翰,非常感谢你,罗切斯特先生要我给你们这个。”我在他的手中放上一张五镑钞票。没等他开口说甚么就走出了厨房。厥后,我偶尔在他们的厨房门前颠末时听到了他们的说话:“毫无疑问她嫁给他比任何大族女更合适。”又听到说,“固然她不算甚么美女,可她聪明,脾气也好。并且在他眼中她是绝世美人,明眼人一看就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