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乡,吴郡馀杭。
末端再向帐门的方向望望,因为床榻设在营帐最内里,中间折了一道弯,帐门只能瞥见一个角,看到浓黑的夜色里洒着几点星子。
甘宁看到凌统的时候,他倚着枕头坐在床上,就着床头旁一支烛火微微摇摆的蜡烛,手里捧着一卷书。目光有些浮泛无神,固然落在书卷上,但仿佛重视力并不在那些笔墨上面。
竟然像个小孩子似的,嗔痴嗟叹,喜怒无常。
好久的沉寂后,甘宁才侧头望了凌同一眼,嘴角弯成都雅的弧度,俊郎的脸上挂着调皮敬爱的笑容:“公绩,你的书拿倒了。”
固然,甘宁但愿永久保持着,或者说,能够寻觅一个机遇,干脆这杆秤都全部放弃不要,两小我像浅显的朋友一样,有说有笑,那该多好。
“罢了,小爷我现在没兴趣。”
但不管如何,这个记在内内心的仇恨,他是忘怀不了的。除非有朝一日,甘宁能亲手还他凌家一条命。
凌统晓得这是不成能的,也就没抱这个但愿。他也不晓得本身的性子甚么时候会犯起来,并且犯性子的时候连本身的灵魂都节制不了本身的躯壳,说来也实在好笑。
“如何了?痛吗?”甘宁微微吃惊。
甘宁的嘴唇爬动了几下,很多话想说出口却总卡在喉咙里。心头一时候有些焦心,却又不知从何提及,因而他风俗性地挠挠后脑勺,半披垂着的金色头发被抓得有些混乱。
声音很暖和,好像月明星稀的大江之上,和着缥缈的渔歌缓缓吹来的一阵晚风,潮湿均匀、冷暖适合。
床侧一沉,凌统的眼睛稍稍有了神,这才感觉双眼已经因干涩而疼痛了。他揉揉眼睛,固然晓得坐在本身床边,近在天涯的就是他方才真的想要杀死的阿谁甘兴霸,但还是无动于衷。乃至就连目光,也未曾在他身上碰触一下。
他用心顿了顿。
“公绩你说,如果今晚我躲闪不及,真的中了你的招,现在你内心会感觉好受些么?”甘宁一边为他包扎伤口一边问道。看似有口偶然,实则情义满满。不到半个钟头的时候里,本身的指尖已经无数次触及他光亮白净的皮肤,无数次感遭到他身材的温度,却再不像方才一样,胆战心惊。
但是凌统没有躲闪,只是由着他将本身的里衣撩起,暴露肩头、锁骨,直到半个胸膛都透露在烛光和晚风中。虽是暮年参军的将军,也没少接受风吹日晒,他的皮肤却出奇得白,也出奇详确。如同身居院落、未谙世事的少爷普通,带着些纯洁无瑕的、只属于清纯少年的色彩。
甘宁瞧见他那副模样,嘴角微微向上一勾,旋即谙练地将药粉均匀撒在凌统的伤处。就在药粉触及他肩头的一刹时,凌统身子微微一抖。
“你的人头迟早得让我亲手来取。”
甘宁不想、也不远突破这喧闹。他与凌统的干系就像一杆秤,偶然候会倾斜得很短长,要费很大力量才气让它重新回正过来;而一旦保持住了均衡,便会在“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下,奥妙而恰到好处地保持着。
凌统仍然没有转头。逢着隆冬时分,气候炎热,凌统的床榻上没有被子,淡色里衣裹着他略显薄弱却不失力道的身躯,左肩处模糊有一道绛红,从内里透出来,氤氲着染了一大片,被摇摆着的烛光一照,格外显眼。
而浅显与不平凡之间,本来就没有不成超越的鸿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