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啦?”苏小四拍拍少年的腿。
金龙乐得拿本身的水贼头领身份谈笑。他感觉,本技艺下这一伙人,固然操行精致些,但到底还是出于一片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的美意——见着商船罢休去抢,见着费事人家慷慨解囊,这几年来一半时候在作孽一半时候在积善,一抵消,他们还算是一群平常人。
“江边上呗,”苏小四一屁股坐在少年的床边,打着补丁的宽松裤子更衬得他身子肥胖,“我感觉好玩儿。”
说实话,金龙此人长得还真不像水贼头领,反倒像个行走江湖的侠客。一件惯左衽的粗布汉服,剑袖绑腿,如果不是老是别在左腰上的一只酒葫芦和不离身的青铜短刀,就算淹没在百姓人群中,也没人会认得出他来。
金龙盘腿坐在船头上,因长年被江风吹打而青筋凸起的手不自发地捻搓着体例缆绳的干草。他微微扬起低垂的睫毛,透过碎而稳定的额发,斜斜望向岸边——两个身影,正你追我赶地,朝这边飞来。
少年“扑哧”笑了,笑容像阳光一样,金灿灿的。
那天早晨,少年月朔回失眠。
“不堪回顾的经历,多恼人,想它何为,”金龙皱眉点头,解下腰间的酒葫芦抬头灌了一口,“喏,你头顶上那家伙,他暮年不比你好打哪儿去。你该学学他,瞧这家伙活很多安闲。”
“没有,我肚子疼。”少年背对着沙摩莉嘟囔。
“金大哥!金大哥!”
他也不晓得为甚么。作为一个能吃能睡爱疯颠的野孩子,失眠这类事,向来与他无缘。他悄悄躺在船舱中,凝睇着窗外——临江的夜空,涂了墨普通的黑,只模糊瞥见几点星子,还在昏黄的云层里,无声穿行。
“不是,”女孩羞怯地笑起来,沾着泥土的手指攀上做桅杆的圆木,“每次站在这里,我都会想起我和弟弟还在五溪蛮部落里糊口的那些日子。”
“苏小四也成……归正你和大哥另有沙沙姐都这么喊我,我早听惯了。”
“叫你耍赖皮。输了就是要下水。你不听我的,大哥就不要你了,哼!”
“发楞呢,小毛头?”金龙的声音一贯沉稳而富有魅力,“不怕太阳闪眼?”
“他还耍赖嘞。”
实在,金龙很少与身边的人提起都城,哪怕是他最熟谙的人。年逾而立的他,偶尔会表示出与他的春秋极不相称的体贴与深沉。水贼们看得出来,他们的老迈应当有很多未曾讲出口的故事,只是这些故事,或许太令人肉痛,终究还是未曾被金龙报告出来。
这伙江贼的头儿,就是金龙。
少年昂首看着白帆,出了神。
时候一久,临江的百姓也垂垂风俗了这帮水贼的存在,渐渐地也视而不见了。
夏天的江风像是被放在烙板上煎过普通,吹在脸上,滚烫。江水静流,江面上跃动着粼粼波光。蝉鸣此起彼伏。
“你就由着他来吧。”
少年俄然咧嘴一笑,俄然站直身子,兔子似的蹿开了。
“金大哥,都城是一个甚么样的处所?”少年问。
他没有重视到,金龙的身材微微一颤。
如果单单说运气,或许沙摩莉是这一带的孩子内里最苦的了。他的父亲曾是五溪蛮酋长,但是却败倒在另一个觊觎酋长之位的力士手里,惨遭殛毙。按照五溪蛮部落的规定,新的酋长有权杀死老酋长的后代。是以,为了逃过一死,沙摩莉带着弟弟假扮贩子出逃,展转千里,历经很多次的惊心动魄,这才跟金龙走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