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刻,便有一名毛色极其好的汗血宝马呈现在堆栈前,宝顿时的少年,身着玄色绣着金丝斑纹的披风,眼神中孤傲且带着不成一物。
前头带路的小二见庄墨没有跟上,便也下了楼梯,静候在庄墨的身后。
马车摇摇摆晃间,已经行驶到蓉城城门前。
“这位是……”一旁的阿宝出声问身边的小二。
小二道:“这蓉城方才易主,前些日子听闻南安的太子殿下会来蓉城领受这里的一应事物,这么大张旗鼓,想必便是那位傲视万物的太子殿下了。”
他语气一顿,又和庄墨私语:“有一件事或许有些毒手,高仙庸现在的落脚点,恰是我们这家堆栈。”
阿宝点头。
“北疆人士。”
庄墨坐在马车中,撩开帘子向外看去,瞥见蓉城的大门前,随行而来的侍从正与守门的兵士周旋,彼时那守门的兵士接过侍从递过的文贴,只是草草的一看,便不耐烦的挥手放行。
十三年来,在秦淮的身边出运营策,每次所应对的便是高仙庸,这个名字他再熟谙不过,但是十三年来的暗斗中,他所见的也是秦淮为他描述的画像,还从未看到太高仙庸的真容,心中不免也猎奇起来,站在楼梯处,一动不动盯着堆栈的门口。
见庄墨一行人想要进城,守门的兵士上前拦住问道:“你们是甚么人?”
店小二侧身朝庄墨做了一个请的姿式,庄墨轻点头,便跟着小二上了楼。
“因何进城?”
马车缓缓行驶,面前的一应风景也跟着挪动起来,他目光不经意的看向一处,但见与那兵士的不远处,一名粗布麻衣的肥大人,一脸核阅的看着他们这队人马,在看到那位兵士的手势后,朝兵士轻一点头,便快速拜别。
庄墨走出来,见他一袭素色锦服,冷酷的神采只需往那一站,便透着一股子的高贵之风,看打扮又是本国人士,一时不免有些猎奇,皆向他投去视野。
“琴弦断了。”他喃喃开口道。
将马车帘子放下,他低头默了一下,方才那看似极其松弛的盘问下,本身的步队便已经被高仙庸的人给盯上,看来他比本身设想的,要心机周到的多。
“军爷,我们是一行人是经贩子士,长年来在各个国中跑路,这几日风雪甚大,所带的食品也略有完善,本日路过蓉城,便想着出去,一来能够歇歇脚,筹办些路上所需物品,二来能够看看这里是否有买卖可做,这是来往各个国的文帖,军爷能够瞧一瞧。”
是夜,郑太医为庄墨把完脉象,看着庄墨喝完药才拜别。
昂首叮嘱,“奉告他们,这两天除了去外采买以外,便不要再做其他,以免多肇事端。”
小二在前头领着,庄墨跟在背面,脚步踏入木质的楼梯,方才上了几个台阶,外头突的喧闹声四起,连带着底下用饭的人也转移了视野,朝外头看去。
庄墨点头,“嗯,明日我随你一起。”
“爷,这边请吧。”
在止灵国时,庄墨和秦淮干系亲热,秦淮身为太子殿下,但是一向未曾结婚,加上二人走的又近,百姓中传播出秦淮爱好男风之说。坊间传言,庄墨便是秦淮豢养的男宠,是以秦淮每次带庄墨出去时,那些人也是上高低下将他打量个通透。
郑太医出门没有多久,阿宝排闼走了出去,跪坐在庄墨的身前,小声的道:“本日在街道上大张旗鼓的那位,确是南安的太子高仙钰,先生猜的不错,本日他刚到蓉城,便将高仙庸从驿站赶了出来,还逼着高仙庸交出蓉城统统的办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