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卡莱斯说:“莫非你要用五十个银币去处吉蒂求婚吗?这么点钱连一件好的皮袄都买不了,托比大叔不会同意把本身的宝贝女儿嫁给你的。”
蒙哈马愣住了。
吉蒂就是托比的女儿,本年十七岁了,与脸孔狰狞的托比分歧,她长得娇小可儿,脾气开畅活泼,很受男孩子的欢迎。约克镇里好些适龄的男孩儿都在打吉蒂的主张,而蒙哈马亦是寻求者之一。常常有那大胆的男孩儿假装到托比饭店去用饭想要和吉蒂来一场约会,可托比都瞧不上这些没见过世面的男孩子,凶暴地把人都赶跑了。
塔卡莱斯骨子里是神驰着冒险的,他最爱看的书就是《佣兵的交战》《佣兵的平生》《佣兵的故事》等等与佣兵相干的书,不管是在哪一部书中,佣兵都是英勇的,是恐惧的,他们用本身的生命与鲜血去完成别人所拜托的任务,他们的糊口是那么的刺|激和出色纷呈,每一天都过得与众分歧。除此以外,佣兵是绝对自在的,当你成为佣兵的那一刻,你就不再属于国度的统领,你能靠着佣兵证游走在各国去熟谙不一样的人,接不一样的任务,而那些在金字塔顶端的大型佣兵团,他们乃至能直接影响一个国度的安宁与繁华!
蒙哈马身形高大魁伟,就像一只结实的棕熊,做着这类偏女性化的行动有着说不出的风趣。
塔卡莱斯问道:“你在想甚么?”
塔卡莱斯躺在本身的大床上,他双手交叠枕在脑后,右腿搭放在左腿的膝盖上,透过屋顶的大洞瞻仰繁星密布的星空。
蒙哈马说:“再标致的女孩儿也不是吉蒂啊。”
塔卡莱斯说:“在约克镇外,会有比吉蒂更标致的女孩儿。”
蒙哈马说:“我在想要不要当佣兵。”他叹了口气,说道,“塔卡,按托比大叔说的,当佣兵就要分开约克镇了,你想想,我们走了后谁帮玛莎太太捉猫呢?谁去听托比大叔讲故事呢?谁去帮吉蒂搬动重物呢?”
塔卡莱斯绝望地向本身的老友求救,何如蒙哈马与吉蒂相谈甚欢,压根儿就不记得本身的好哥们了。
蒙哈马在人群中搜索到了吉蒂那窈窕的身形,跟塔卡莱斯打个号召后就向吉蒂走去了。
塔卡莱斯顾不得夜色浓厚,披着大氅就去找蒙哈马了。
佣兵团有三个品级的分别:小型佣兵团,中型佣兵团,大型佣兵团。范围越大,名誉越大的佣兵团能获得的酬谢是越多的。塔卡莱斯和蒙哈马是要建立本身的佣兵团的话那必须是从小型佣兵团做起一步一步的进级的,但光是小型佣兵团的酬谢底价就是十个金币,而小型佣兵团的人数限定是十到一百人,如果他们只要十名成员的话,完成一次D级的小任务就每人能获得一个金币啦!当然,跟着人数的增加,接的任务难度自会有所晋升,相对应的,酬谢也是会增加的!
塔卡莱斯说:“太好了,那就让我们尽快解缆吧!我迫不及待地想要成为一名佣兵了!”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二人都是穷光蛋,两人的储备加在一块儿也凑不到两个金币,反观吉蒂呢,在这小小的约克镇里她算得上是大族蜜斯了,毕竟托比饭店的买卖很好,她家里是不缺钱的。
蒙哈马玄色的脸颊染上了不易发觉的微红,他说:“吉蒂是个好女孩儿,长得又标致。好吧,和你比起来我们约克镇谁也称不上多标致了,但你是男人,我就不把你列为比较工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