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卡莱斯说:“吉蒂得再过一年才满十八岁呢,与其把这一年荒废在约克镇里,不如我们去外边闯一闯,当上佣兵的话你也能存到充足当聘礼的钱啦,并且托卡大叔中意的半子人选也得是有过历练的强健的男人,到时他是绝对不会反对你的!”
塔卡莱斯耳边满是“嗡嗡嗡嗡”,整小我都要晕菜了,他在男人中也算是高大的,比起娇弱的女人们那得大了两三圈,可被浩繁女人一围着,他有种本身如同蚂蚁搬纤细的错觉。塔卡莱斯几近是不知所措的在人群中,想把人推开都不可,因为不管他推那里,碰到的都是女人软绵绵的肉|体,这的确让他毛骨悚然了。而在这片混乱中,很多女人趁机对塔卡莱斯脱手动脚,这导致塔卡莱斯不得不如同被调|戏的良家妇女般护住本身的胸和臀,乃至要夹紧双腿护住本身的小弟弟。
塔卡莱斯说:“莫非你要用五十个银币去处吉蒂求婚吗?这么点钱连一件好的皮袄都买不了,托比大叔不会同意把本身的宝贝女儿嫁给你的。”
各个春秋段的女人们,十来岁的小mm,二十来岁的妙龄少女,三十来岁的少妇,四五十岁的大妈,六七十岁的老奶奶,她们都抢先恐后地往塔卡莱斯身上靠,主动地发言,祝他安然的,祝他胜利的,叽叽喳喳的稠浊着也听不清她们究竟在说甚么了。
蒙哈马身形高大魁伟,就像一只结实的棕熊,做着这类偏女性化的行动有着说不出的风趣。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二人都是穷光蛋,两人的储备加在一块儿也凑不到两个金币,反观吉蒂呢,在这小小的约克镇里她算得上是大族蜜斯了,毕竟托比饭店的买卖很好,她家里是不缺钱的。
蒙哈马的家就在塔卡莱斯的家隔壁,翻过院子里的高墙,塔卡莱斯就到了朋友家了。
蒙哈马说:“塔卡,我敢打赌,吉蒂对我是有好感的,再过一年,等她满十八岁了,我就想向她求婚。若我现在分开约克镇,吉蒂怕是会健忘我了,毕竟有那么多的男孩儿围在她的四周。”
塔卡莱斯说:“对,当上佣兵我们就能有钱啦。”
塔卡莱斯骨子里是神驰着冒险的,他最爱看的书就是《佣兵的交战》《佣兵的平生》《佣兵的故事》等等与佣兵相干的书,不管是在哪一部书中,佣兵都是英勇的,是恐惧的,他们用本身的生命与鲜血去完成别人所拜托的任务,他们的糊口是那么的刺|激和出色纷呈,每一天都过得与众分歧。除此以外,佣兵是绝对自在的,当你成为佣兵的那一刻,你就不再属于国度的统领,你能靠着佣兵证游走在各国去熟谙不一样的人,接不一样的任务,而那些在金字塔顶端的大型佣兵团,他们乃至能直接影响一个国度的安宁与繁华!
塔卡莱斯说:“你要做的就是赚够充足的钱,买来上好的珠宝与裙子,风风景光地去求婚。”
蒙哈马说:“阿谁,嗯,吉蒂,我来岁就会返来。”
蒙哈马玄色的脸颊染上了不易发觉的微红,他说:“吉蒂是个好女孩儿,长得又标致。好吧,和你比起来我们约克镇谁也称不上多标致了,但你是男人,我就不把你列为比较工具了。”
上午他与蒙哈马出了托比饭店后,两小我都没有多说话,在外边闲逛了一下午也没接到任何的拜托,日落西山时才恹恹地别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