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君主独裁主义,康熙、乾隆对政权机构的某些坏节和职能作了呼应调剂。如为减弱内阁和议政王大臣集会的权力,康熙将南书房变成草拟、公布诏令之所。雍正即位后,对诸王的权势又作了进一步的限定,设立军机处,收回了他们的军权。剥夺了诸王干政的权力,也就集合权力,进步了行政办事效力。又设立理藩院,专门办理边陲少数民族事件。把处所分别为省、道、府、县四级,建立保甲制,加强对百姓的节制。对官员加强监督办理,规定对天下文武官员停止按期考查。对京官的考查叫“京察”,对外官的考查叫“大计”。三品以上的官员向天子自陈,四品以下的部院司员由吏部、都察院长官考核,大学士同察。清廷八旗兵别离驻守于都城及各省会镇要地,绿营兵共同驻防,二者交叉交叉,构成军事节制网。康熙、雍正两朝还多次增删律令,雍正五年公布了《大清律》。在思惟文明方面,也有很多办法,加强了对人们的思惟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