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官方传播着如许一种说法:请木工、泥水匠制作房屋,必然要好酒好肉美意接待,以免获咎他们暗中在屋子中做了手脚,引鬼祟入屋,使主家病丧人丁、破财败家或遭受官司等灾害。传闻,木事情孽的伎俩大同小异:先削一个似人似鬼的小木偶,在木偶身上刻上生辰八字、咒语等并施以邪术,然后把它置放在房屋的梁柱、槛、壁等不易被人发觉的暗处。到了早晨,这些木偶便会作孽拆台,或收回如人上楼梯的“咚咚咚”的声音,或如外人来拍门收回“啪啪啪”声,或如鬼打壁板窗户收回“嘭嘭嘭”响。总之,让人不得安宁。但常常当胆小者深夜出门切磋时,内里又一无统统,声响也全息,一旦回到床上睡下,鬼又来了。有的木事情恶甚者,还在床上施邪术,让鬼怪半夜收回吓人的“咳咳”声。
其次,表现了先民们根深蒂固的万物有灵论。这是“木工厌胜”得以存在和生长的社会根本。万物有灵论产生于原始社会人类智力低下阶段,即以为统统无形或无形的天然身分、天然力及天然征象都具有灵魂,构成了灵物崇拜和灵魂看法。这表示在人类本身便是鬼神信奉,即有灭亡只是**的灭亡之说,而灵魂却能够持续存在于世,并对活着的人类产生庇护或骚扰的感化。鬼神信奉不但能够反应出一个民族的宗教信奉,同时也是构成一个民族百姓性的首要启事。万物有灵、灵魂不灭,是任何一个原始氏族过渡到具有自我认识的“人”的必经的生长阶段。原始期间的人没法解释天然征象,本身征象,对天然界中无以把握的东西都以为是神灵的意志,对本身的灭亡以为是灵魂的游离与附着。中国汗青几千年的封闭性构成了中国人糊口范畴和出产体例的同一性,中汉文明的“和合”思唯一向处于正统职位,在与其他宗教思惟的融会中,构成了中国人务实重生的鬼神看法,其鬼神信奉的特性表示为“先人崇拜”和“泛神论”。
另有日本学者泽田瑞穗在他的著作《中国的咒法》一书中,也大量汇集了有关“木工厌胜”的质料。据他摘引,仅古籍中的此类记录便有宋洪迈的《夷坚志》丙志卷十之“常熟圬者”、谢在杭的《五杂俎》卷6、长谷真逸《农田余话》、徐光启《农政全书》卷四十二之“解魇魅”、清杨式傅《果报闻见录》之“工匠魇魅”、王凝斋《秋灯夜话》、徐承烈《听雨轩条记》卷二之“工匠魇咒”、纪晓岚《阅微草堂条记》卷6、袁枚《续子不语》卷七之“勒勒”、程趾祥《此中人语》卷三之“匠人”、诸联《明斋小识》卷六之“魇人自敝”和“木龙”、东轩仆人“述异记》、俞樾《右台仙馆条记》民国柴萼《梵天庐丛录》、郑逸梅《梅瓣集》和汪大侠《奇闻怪见录》等。魇魅体例不过如许几种:做木人或纸人藏匿于新宅内,施咒作法,使其行魅,让主家遭致祸祟。如施放恶鬼偶像,则有恶鬼袭人;藏匿女人偶像,则有美人夜夜陪睡,使被魅者精力枯耗;如刻数人****,则主家会有呼应的****乃至**;如女子蹲踞状,则女仆人夜夜起夜便溺;或魇人发疯,或致人病痛,或书家道败破的恶兆,或写多少年后停业的恶咒,或画桎梏使仆人吃官司……
究其产生本源,首要表示在以下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