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刚健武勇、果断、多动少静、高高低屈。
凡见字数如停匀,即平分一半为上卦,一半为下卦。如字数不匀,即少一字为上卦,取天轻清之义,以多一字为下卦,取地重浊之义。
数量:8、5、十。
宅兆:东北之穴、山中之穴、春占倒霉、近路旁有石。
求名:艰巨、恐有灾险、宜北方之任、鱼盐河泊之职。
天向一平分造化,人于心上起经纶。
天时:雷。
先生偶见西林寺之额,「林」字无两勾,因占之,以西字七画为艮,作上卦;以林八画为坤,作下卦。以上七画下八画总十五画,除二六一十二,余数得三,是山地剥卦。第三爻动,变艮,互见重坤。
巽:风、长女、僧尼、鸡、股、百禽、百草、臼、香气、臭、绳、眼、羽毛、帆、扇、枝叶之类、仙道工匠、直物、工巧之器。
形物占者,凡见物形,能够起卦。如物之圆者属干,刚者属兑,方者属坤,柔者属巽,仰者属震,覆者属艮,父老属巽,中刚外柔者属坎,内柔外刚者属离,枯燥干枯者属离,有文采者亦属离,用停滞之势、物之破者属兑。
屋舍:南舍之居、阳明之宅、明窗、虚室。
宅兆:宜向西北、宜干山气脉、宜天穴、宜高、秋占出贵、夏占大凶。
三字为三才。以一字为上卦,二字为下卦。
地理:北方、江湖、溪涧、泉井、卑湿之地(沟渎、池沼、凡有水处)。
后天端法:以物为上卦,方位为下卦,合物卦之数与方卦之数加时数以取动爻。
五色:黄。
五味:辛、辣。
出产:易生、头胎产女、秋占损胎、宜向东南坐。
官讼:理顺、得众情、讼当闭幕。
出产:倒霉、恐有损胎或则生女、夏占倒霉、宜坐向西。
兑卦
天时:云、雾、山岚。
婚姻:利于婚姻、宜税产之家、村落之家、或孀妇之家、春占倒霉。
风觉占
方道:东北方。
谋旺:可旺、可求、宜动中谋、秋占不遂。
验色占
风觉鸟占
屋舍:东北方之居、山居近石、近路之宅。
人物:中女、文人、大腹、目疾人、甲胄之士。
谒见:可见、利见山林之人、利见文人秀士。
谋旺:利求谋、乡里求谋、静中求谋、春占少遂、或谋于妇人。
屋舍:东南向之居、寺观楼台、山林之居。
凡为人占,其例不一。或听语声起卦,或观其品德,或取诸身,或取诸物,或因其服色,触其外物,或以年代日时,或以誊写来意。
饮食:鸡肉、山林之味、蔬果酸味。
字占
疾病:头面之疾、肺疾、筋骨疾、上焦疾、夏占不安。
婚姻:不成、秋占可成、有喜、主结婚之吉、利婚少女、夏占倒霉。
爻以六除
人事:高兴、口、谗毁、谤说、饮食。
凡见有可数之物,即以此数起作上卦,以时数配作下卦。即以卦数并时数总除六取动爻。
听声音占
十二地支
谋旺:有成、利公门、宜动中有财、夏占不成、冬占多谋少遂。
一字为太极未判。如草书,浑沌不明,不成得卦。如楷书,则取其书画,以左为阳画,右为阴画。居左者看几数,取为上卦。居右者看几数,取为下卦。又以一字之阴阳,全画取爻。「彳」、「丿」,此为左者;「一」、「乙」、「、」此为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