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谈上是头一年是房钱抵消王白明的伤情医治费,互不找,一年今后我让我的朋友按和谈每三个月一交房钱,他说他交了的。”
“这天下午,马元宝部下两小我来了我办公室,他们拿着打印好的和谈书,要我在上面填写出租房的房间并署名字,我不肯,这两小我拿出砍刀,说,你前几天承诺了的,明天如不具名,拿出两间屋子,就杀死你。我怕,就签了。走时他们还说,这件事如果说出,不但杀你还要杀死你百口。”
“能够。”
马元宝毫无疚色,若无其事的东张西望。
“明白。”
“有没有甚么能够证明?”
“审判长,我请答应我对被告人发问。”钟大鹏状师接着说。
“你的朋友是谁?
“牛扁担。”
“你与证人甚么干系?”
“能够。”
“我刚进门,瞥见两小我,正别离把两把砍刀放进背包里。他们见我来了,也恰好告别。我还见吴曙光眼睛红红的,桌子上放着一张房屋租赁和谈书。”
“你有没有瞥见房屋租赁和谈书的详细内容。”
“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辩白人向证人发问。”
“请值庭法警,将证明书递审判席。”冠兰看后给叶庭长和群众陪审员老罗。再转公诉人吴长江,转被告人的辩白状师江河。
“现在是否能够出示。”
“被告人,按你们与吴曙光的签订的两间租房,有没有给付房钱?”
这时,钟大鹏状师开了口:“审判长,请答应我向我的当事人被害人吴曙光发问?”他圆润润的嗓音听起让人感到舒坦,仿佛遣散着大厅里严峻的氛围。
吴曙光楞楞的像一只木鸡站在那边。
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向证人发问该当遵守以下原则:(一)发问的内容该当与本案究竟有关;(二)不得以引诱体例发问;(三)不得威胁证人;(四)不得侵害证人的品德庄严。公诉人、辩白人、被害人、被告人、是否明白。”
“被害人吴曙光,你是否收到过马元宝他们交来的房钱。”
江河状师难堪神态坐了下来。
“被害人吴曙光,10月22日,签订房屋出让条约有谁在场?”
法警将包管书拿到证人席,具名后交回审判席。
在冠兰看来,我是审判长,只要我依法审判,就必须听我的,这点毫不含混。
冠兰清楚,从江河状师的态度上看,他说得不错。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法行动而蒙受物质丧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被告人不法占有、措置被害人财产的,该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群众法院不予受理。
大厅仍然庄静,仿佛满盈着火药味,氛围也好象在凝固。
“停业来往干系。”
“审判长,我叨教被害人出示证明书,证明被告人从未按和谈交纳房屋房钱。”
“其他相干的人另有没有要对着证人发问?”冠兰按法度还是一一扣问。
“证人,按照法律的规定,你出庭作证应照实陈述,如作伪证答允担呼应的法律任务,听清楚了吗?”
旁听席上也不知是谁,喃喃低语:“牛扁担”仿佛对这个名字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