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官员,特别是中前期的官员,是很喜好沽名钓誉的,也就是喜好用一些分歧法的手腕捞取名誉,比方说棍骗廷杖之刑吧,廷杖,即在朝廷上行杖打人,是对朝中官吏实施的一种奖惩,最早始于东汉明帝,又一说是北周宣帝,在金朝与元朝期间遍及实施,明朝则实施得最闻名。
但如果这表里两股权势,有一股被斩断了,比方说张太后变成了朱厚熜的皇叔母,被边沿化了,那剩下的一股权势,也就是杨延和等人,就没法完整掌控朱厚熜了,是以杨延和等人是不会等闲让步,做这个让步的。
李缙带领的抗议静坐步队里的那百十多名官员,都是中、下阶官员,5、6、七品官居多,文官居多,文官中言官居多,总之一句话,那就是都是些小鱼小虾。
究竟上这廷杖之刑,也算得上是一项酷刑了,在明朝初期,它是天子用来震慑文官的利器,但是到中前期,则成了文官们棍骗名声的利器,文官挨过一次廷杖后,立即就能成为‘朝中君子’,以勇于廷争面折而申明天下,并且还能名垂‘竹帛’呢!
而插手以李缙为核心,樊继祖和夏言主动支撑、构造的,为了还田于民,与阁臣们对抗的群体抗议静坐活动,与棍骗廷杖,有异曲同工之妙,参与此次的事件,不管最后事情能不能做成,都能捞到一个一心为了百姓的好名声,今后出去也能跟人说本身做过甚么甚么大事,平增一项吹嘘的本钱,关头是还不消挨板子,冒甚么风险,所谓法不责众,就是首辅杨大人等人要责,也只会责带头的李缙、樊继祖和夏言等人,责不到其别人的头上,总不能一下子把统统人都给贬了吧,那动静可就闹大了,这打击抨击群臣,让万夫所指的事情,信赖首辅杨大人等人是不会做的,以是这才有一些官员受邀或传闻主动插手了由李缙所带领的抗议静坐步队,换句话说,就是那些厥后插手的官员,他们和李缙一样,做这件事情的目标不纯,但也不都是如许,也有一部分人,与樊继祖和夏言一样,真的是一心为民。
廷杖在明朝期间成为了一种轨制,打人的杖,普通是由栗木制成的,击人的一端削成槌状,且包有铁皮,铁皮上另有倒勾,一棒击下去,行刑人再顺势一扯,锋利的倒勾会把受刑人身上皮肉撕下来一大块,如果行刑人不部下包涵,不消说六十下,就是三十下,如许连打带扯,受刑人的皮肉也会被撕得一片稀烂,是以有很多受刑官员,都死在了这廷杖之下,即便不死,十之八九也会变成毕生残废,廷杖最高的数量是一百,但这已经没有甚么实际意义了,根基上打到七八十下,人就死了,能挨过一百廷杖的人,极少有存活的记录,廷杖八十,就意味着双脚已迈进了阎王殿的门槛。
但这廷杖也有‘实在打’和‘用心打’之分,至于采纳何种打法,取决于监刑的寺人,或锦衣卫头子标表示,锦衣卫有一项闻名的职能就是执掌廷杖,卖力行刑的锦衣卫校尉,都受过严格的练习,大家技艺谙练,能掌控受刑人的存亡,如果监刑的寺人或锦衣卫头子,脚尖伸开,表示实在打,校尉能够部下包涵,留杖下之人一条活命,反之,如果脚尖向内挨近,表示用心打,那杖下之人怕是就只要死路一条了,就算没被打死,行刑结束,校尉还要提起裹着受刑人布的四角,抬起后再重重摔下,也能将已然是半死不活了的受刑人给摔死,刘瑾就曾如此表示,在午门杖死过23个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