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两仪颤抖道:“我想信,但是不敢,因为当初我的确是在与虎谋皮……”
周两仪笑了:“孙儿啊,此人活活着上,寻求的都不过是名利二字,但是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利。易逝水和莫秋北并没有深仇大恨,为甚么要决斗,他们那里不能决斗,可为甚么要决斗在这世上最高的天峦雪巅?这就是为了名利啊。”说到这里,他忍不住叹了口气,说道:“古往今来,世人皆为好处而驰驱,又有谁能跳出苦海?”
我们的故事,也由此开端。
《血红书》,那是一本传说了千年的武学圣典,它的来源就充满疑云,谁也说不清到底是谁写了这本书。这本书出世以来引发无数的血雨腥风,但是谁也没有练成书上的神功。五百年前却真的有一人练成了《血红书》,一时候打遍天下无敌手,但是却因为为人过于乖张暴戾终究死无全尸,今后这《血红书》的下落又是成了谜团,垂垂地更是成了连存在与否都难以确认的传说。
是他们的人……是他们的人!也只要他们的人才有如许的技艺!当初就晓得他们必然会再次找上门来,但是没想到就在明天!
“统统的绝顶就是剑。多少的国仇家恨终究走向了起点,易逝水与莫秋北两大绝代剑客决斗于天峦雪巅……”
他一脚踩在周两仪的头上,慢悠悠地说:“你会好好办事的,对吧?”
东境有城,名曰“羽”,羽城傍着风平江,倚着皓璧山,好一片晴川历历、芳草萋萋。每到阳春三月春回大地之时,总有墨客才子在江边小亭望着一江碧水吟哦两句,做些才子红袖倩女幽魂的好梦。
血红书?
“红色瓶子里是软魂香,你把它混在别的香料里烧起来便能够了,红色瓶子里是定魂丹,烧香时含在嘴里就不会被软魂香迷倒。你武功不高,这些下三滥的东西你必然会用获得。我信赖你能做好的。”
周两仪猛的一转头,抽出一把剑,这剑锋芒毕露,明显是把好剑。
黑衣人嘲笑一声,又消逝在书房里。
“别转头!”周两仪扶住了孙子的双肩,因为转头便能够是死。
“因为我当时的欲望过分激烈,但是过后我就悔怨了,因为我预感到会有明天。”
“如何,还想脱手吗?”
“嗯,不错,另有点凶性。不过你既然敢向我拔剑,就要支出点代价。”黑衣人说着,一剑砍断了周两仪的左手小指,剑速快到了骇人,准头也是令民气惊。周两仪哼了一声,却不再挣扎。
“这话说的你本身信吗?”黑衣人仿佛是在嘲笑周两仪,“你本年快六十岁了吧?这么天真的话竟然还能说出口。”
“爷爷?”周常安迷惑道。
“我们要江湖乱起来,并且是前所未有的大乱。这《血红书》谁也读不懂,不过是鸡肋罢了。用《血红书》引发江湖上的血雨腥风再好不过。”黑衣人解开包裹,内里是一本鲜红如血的布和两个瓶子,布上密密麻麻都是扭曲像蝌蚪般的笔墨,妖异得短长。“你在东境武林素有侠名,由你把这《血红书》散到江湖上是最好不过。我们已经给你在别处办了大片的好田产,你只要把事情办成了,你便能够换个身份到那边隐居,到时候就是野狗回山林,谁也管不着你了。”
他已经的确是一条狗了。
“是。”周两仪答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