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男主分分钟黑化[穿书] > 第四十三章
——————防盗部分(注释3148字,防盗3068字)——————
《三千大荒》是一部修真小说,男主名叫白景宸,当时苏温良看书的时候,对这个男主可谓是印象深切。
世人见本日的比斗结束,此地已经没有热烈都雅,便纷繁回身走人了。
他一向以为精力系异能,实在就是神识的另一种说法,而二者之间是完整划一的,而他一向在想体例将本身当代人的上风,与修真界的东西连络起来研讨,就像是外科手术与医修相连络,而精力系异能与神识相连络。
更别说,他就是这个擂台上的霸主,几近没如何歇息,却处理了下台来比斗的统统修士。
他这么想着,将玉简当中的信息全数影象下来以后,就开端按着上面的功法修炼神识起来。
白马城为了制止散修乱斗,倒是费了一番工夫,而最明显的处所,就是这个比斗场,专门为散修供应的实疆场合,从每日的凌晨一向开放到傍晚之间。
不过,男主出场时悲催不幸,合适男主进级流小说的遍及套路,苏温良对此不予置评,但是白景宸与其他男主分歧,他长得不是漂亮逼人,反而长得格外的斯文俊美,带着雌雄莫辨的美感,身上气质出色。
而他结束比斗的时候,也在逐步收缩,在世人的目光之下,一遍遍的革新着比斗经常。这就非常的不轻易了,因为遵循白马城的端方,只要不异修为的修士,才气够在比斗场内的同一比斗台长停止比斗参议。
而此时,在白马城专门设置的散修每日停止参议的比斗台上,白景宸从朝阳升起之时,便一跃站在了台子上,他惨白着一张脸,面无神采的站着,面对一个又一个修士的应战。
胭脂龙,听上去就充满了脂粉气味,而如许的一个备受凌辱,颜值满格的男主,就是这部小说的中间人物。
那人面上看起来并没有遭到多大的毁伤,起码比起白景宸来讲,伤势几近看不见,但是只要他本身才晓得,面前的这个长得普通女修还要标致的男人,到底是多么的心狠手辣。
他不喜好温馨,也不喜好歇息,因为每到这个时候,他就会管不住本身的思路。
他一向走到了白马山的核心,才停下了脚步,此时天气已经亮了起来,他竟是走了一个早晨,他望着面前雾蒙蒙的白马山,又低头看了看腰间空荡荡的腰带,然后屈膝坐在了地上,就这么憩息起来。
说着,他便敲了三下身边的铜锣,代表本日的比斗参议告一段落。
从凌晨直到傍晚时分,白景宸一向稳稳的站在这儿,他的气力在诸人目睹之下,以一类别的匪夷所思的速率,飞速加强着。
而他在服下丹药,神识进入到丹田当中的时候,就感遭到龙蛋反比常日里,更加活泼的姿势,接收着涌出来的充分灵气。
他的修为并没有产生根赋性的窜改,但是他刺出的每一剑,都比之前的一剑行动要快,杀伤力要强。
当时真的只是随便翻了翻,根基上一目十行,很多的剧情都是一眼扫畴昔,并没有细心的研读,如果他早晓得本身会穿越到这本书里,他必然会将《三千大荒》这部小说,当作教科书一样的几次研读,乃至还会花无数的晶核,在基地的公告牌上公布一个任务,就是找到《三千大荒》的作者,让他将这部小说完整的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