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男主分分钟黑化[穿书] > 第四十三章
他一向取得胜利,直到傍晚时分,他身上穿戴的一袭黑衣,现在变得破褴褛烂,而他浑身都是剑气和利剑刺出的伤痕,有些伤口更是深可见骨。
而他结束比斗的时候,也在逐步收缩,在世人的目光之下,一遍遍的革新着比斗经常。这就非常的不轻易了,因为遵循白马城的端方,只要不异修为的修士,才气够在比斗场内的同一比斗台长停止比斗参议。
在上册当中,最开端的时候,将这个白景宸塑形成为一个不利蛋,男主做成他这个模样的,也算是罕见,的确悲催到了一种境地。
当时真的只是随便翻了翻,根基上一目十行,很多的剧情都是一眼扫畴昔,并没有细心的研读,如果他早晓得本身会穿越到这本书里,他必然会将《三千大荒》这部小说,当作教科书一样的几次研读,乃至还会花无数的晶核,在基地的公告牌上公布一个任务,就是找到《三千大荒》的作者,让他将这部小说完整的写完。
他一向走到了白马山的核心,才停下了脚步,此时天气已经亮了起来,他竟是走了一个早晨,他望着面前雾蒙蒙的白马山,又低头看了看腰间空荡荡的腰带,然后屈膝坐在了地上,就这么憩息起来。
就上册的剧情来看,男主是一个在窘境当中,还是保持赤子之心的男人。
不过,男主出场时悲催不幸,合适男主进级流小说的遍及套路,苏温良对此不予置评,但是白景宸与其他男主分歧,他长得不是漂亮逼人,反而长得格外的斯文俊美,带着雌雄莫辨的美感,身上气质出色。
他不喜好温馨,也不喜好歇息,因为每到这个时候,他就会管不住本身的思路。
他在一剑克服了敌手以后,面无神采的吐出两个字,道:“承让。”
而在傍晚时分的现在,他呆呆的在门口站了一会儿以后,不但没有归去洞府当中,反而向着白马山的方向走去。
他一向以为精力系异能,实在就是神识的另一种说法,而二者之间是完整划一的,而他一向在想体例将本身当代人的上风,与修真界的东西连络起来研讨,就像是外科手术与医修相连络,而精力系异能与神识相连络。
他的眼眸子中有着大片的血丝,眼底也泛着青黑,在如纸普通惨白的皮肤烘托下,显得格外的较着,他的嘴唇紧紧的抿成了一条线,整小我看上去即狼狈又落魄。如此的模样,给他精美的长相都打了扣头。
那人面上看起来并没有遭到多大的毁伤,起码比起白景宸来讲,伤势几近看不见,但是只要他本身才晓得,面前的这个长得普通女修还要标致的男人,到底是多么的心狠手辣。
这就代表着,与白景宸停止比斗的统统人,都是筑基中期的修为。
他本身本身最强大的就是精力力,但是现在他的精力力却没法与这具身材的修为相婚配,所觉得了在分开这个天下之前,保住本身的性命,他不答应本身的身上有任何的短板存在。
他本日受了较为严峻的外伤,看起来皮开肉绽,但是这些伤,都是伤在大要上的,只需求几日便能够复原,而如果服用丹药或者是敷上药膏的话,好的会更快,且对身材完整没有毁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