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公子脸庞肥胖鼻梁高挺,一身文质彬彬的书卷气里偏又透出些许高慢自大的傲气来。
“猖獗!”慕容泓目光一凛,顾摆布道:“来人,将这满口胡言的竖子拖下去杖十下,赶出宫去。”
第一,你也是爱斗鸡的,你本身最喜好的斗鸡被他这只鸡给斗败了,害你失了面子,因此树敌。第二,你看上了他这只鸡,想问他要或者买,他不肯,因此树敌。连络征西将军府三蜜斯派人护送此人进宫献鸡之事来看,杂家信赖应当是第二种启事。
“既然刘公公发话了,主子自当从命。”长安回过身,看着那蓝袍公子道:“公子方才一句‘此鸡有瘟’便将此献鸡之人陷于倒霉地步,杂家因此推断公子与此人有怨,合情公道吧?公子先别急着否定,杂家进宫之前也是在贩子当中混过的,素知如公子这般权势繁华中人,那都是眼高置顶的,平常连人都懒得看,又怎会无缘无端地看鸡呢?比如杂家出院至今,公子必然都没重视过杂家怀里这只猫,眼睛到底是玄色,还是黄色吧?”那公子本欲辩白,被长安这般一抢白,嘴张了张,发明本身还真没重视过那猫,因而便又闭上了。
孔仕臻心中一颤,下认识道:“建元二年,玄月癸巳,太子宪自丽州回京都,于古蔺驿遭其皇叔泓毒杀……”
那兵士愣愣道:“公公您真是神了,我家将军曾是先帝爷的副将,府中三蜜斯与陛下确是旧识。”
长安嘲笑,道:“杂家是御前之人,天然不敢信口开河,即便有所推断,也是有究竟做根据的。不直说,是想给公子留几分颜面,既然公子不承情,那杂家也没甚么好顾忌的了。”
长安悄悄松了口气,昨夜慕容泓在她掌心划了个“三”字,指代的就是丞相府三公子赵合,幸亏她没有看走眼。
孔仕臻道:“书曰:以铜为镜,能够正衣冠,以古为镜,能够知兴替,以报酬镜,能够明得失。草民别无好处,唯自幼受家学熏陶,饱谙经史。若能成为陛下郎官,不敢说能让陛下如获良师受益匪浅,但起码,可让陛下知历代君王之功过是非,王朝之兴替成败。”
慕容泓倒是没活力,只道:“听孔公子之言,仿佛大有子承父职之志,是也不是?”
“孔仕臻,朕叫得着名字的姓孔的大臣,唯有太史令孔庄罢了。”慕容泓听了白衣公子自报姓名,考虑着缓缓道。艳阳下一张俊脸熠熠生辉如珠似玉。
慕容泓低眸看花,口中道:“孔大人官居太史职掌史事,最是高风亮节刚正不阿。没想到竟然也肯让孔公子来做朕的郎官,倒是让朕始料未及。”
孔仕臻一口气哽住,竟是无言以对,遂被拖了下去。
长安唇角勾起一丝讽刺的浅笑,转头对刘汾道:“刘公公,您看我们是不是现在就归去?”
孔仕臻不卑不亢道:“家父本来确切反对,是草民压服了他。”
赵合见状,上前道:“陛下,自古文人多自大。对他们而言,得不到陛下的赏识便已是致命打击了,陛下无需为他们起火。”
“既然这位公子如此自傲,便带他同去好了。”虽是调到甘露殿才几天,慕容泓的脾气刘汾多少还是摸出来了些,这般犟头倔脑的墨客,去他面前能讨得了好才怪。带他去触触霉头也好。
那位蓝袍公子忍着气对刘汾一拱手,道:“那就承公公吉言了。”说着瞪一眼长安,便与那些落第之人出门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