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回,来者都绝非善类。
被人先一步擒停止段,顿在半空,如何也动不了了。
问其启事,恐怕只要一个……
“我……”
那大胡子壮汉一闻声轰笑,顿时就怒了,脸颊抽动,操起桌面上摆放的百十斤大刀,就朝那店小二冲去,“臭小子,让你尝尝本大爷的短长!”
无剑系好鞋带,抬开端来,拨了把颊边垂下的乱糟糟碎发,独自嘟囔了一句,“蠢货,能在这类处所开酒舍的,能是普通的店家么?”说完,手臂跨过桌面,抓起壮汉没喝完的半碗米酒,也不嫌弃,拿过来又喝上了,还美其名曰:
“哟,哪来的公子哥呀?你走错路了吧?上京赶考,可不打这儿过。如果出城,可就只剩是去西域的道儿了。那道上,有鬼……专喜好吃你这类白白嫩嫩的小公子,哈哈哈哈……”
壮汉抽刀之时,早已气炸,那里还顾忌其他。那锋利又厚重的刀锋,快如疾风骤雨,刹时便朝无剑的脸部横扫而来。说时迟当时快,便可砍掉无剑的头颅。
正饮到一半,目光不知为何,抬了抬。
店小二高低打量他,嘀咕道:“一个弱流公子哥,跑到这儿干吗来了?”
无剑大松一口气,抽出筷桶内的两只筷子,随便吹了吹上头的灰尘与沙石,没等店小二摆完,就自顾自地抓起托盘内的一碗干拌面,大口大口吃起来。
‘哐当!’一下,摔掉手中喝空的海碗,却不测砸中抡腿而来之人的膝盖。
江湖人士,多数卤莽豪放,来此的目标,也都为一个。面对这满城皆为男人,满目都是合作敌手的地儿,纷争向来就不会少。
“嗯!”墨客重重点了点头,不似有疑。
墨客朱唇微张,刚想答复,无剑已皱眉喝道:
街上同他一伙的数人都是一惊一乍,正不知如何是好之时,街劈面的酒馆,俄然‘呯——!’地一声巨响,方才那名大胡子壮汉,满身碎木屑与稻草地飞降出来,落在大街上,滚了几下,恰好碰到在地上翻滚的乞丐,二人一时候都是“哎哟……哎哟……”地呼痛不已。
无剑俄然大呼,“啊!好大一只老鼠!”
店小二瞪他一眼,用墨客听不大懂的本地话骂了一句:
墨客不解地看着他。
头戴方巾,身穿长衫,身后还背着一个竹制的书筐,里头装着一根包裹得非常细心的长棍子,看不着模样。
店小二同他骂咧了几句,笑嘻嘻对墨客道:“你等会儿,饭菜顿时就好。”开高兴心抛着那锭银元宝,朝厨房去了。
“……”无剑不语。
“还不筹办饭去!收那么多钱,也不怕撑死!这银锭,充足把你这破酒馆买下来了!”
说得好听点,是江湖人士;说得不好听,也就是一群良民鄙弃的地痞地痞,军人打手。
“你帮他给?”
店小二不耐烦地走过来,叉腰道:“先把账付了,再点菜。”
因而墨客在此呈现不到斯须,功德之人便相互打着眼色,渐渐朝他围拢而去。
曾多少时,沉寂的孤城又再度热烈起来。
对街也同时喧闹起来。
有一个按捺不住的,干脆伸脱手去,说话间就想用脏乎乎的手,去摸小公子的脸,“瞧这脸白的,莫不是个女人女扮男装的吧?”
那墨客非常机警,随即镇静地笑出两个圆圆的小酒窝,来到长凳前坐下,又放下身上的竹筐,目光灼灼地望着无剑,活像一只终究得见仆人的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