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域黄沙,漫天飞舞。
‘啪!’坐在桌子劈面的一名大胡子壮汉,重重一拍桌面,大声吼道,“店家!你这也叫酒?淡得出个鸟来!”
被人先一步擒停止段,顿在半空,如何也动不了了。
情急之下,那人抡起一脚,就想攻其下盘,横扫无剑所站之处而去。
那墨客非常机警,随即镇静地笑出两个圆圆的小酒窝,来到长凳前坐下,又放下身上的竹筐,目光灼灼地望着无剑,活像一只终究得见仆人的兔子。
无剑被他盯得发毛,手剥花生米的行动不觉加快了好几分,桌面被他吐得乱七八糟,尽是花生仁的皮和壳,弄得肮脏非常。
那浑身洁净得通透的墨客竟一点不恼,眉头都不见皱起过一下,仍旧眼眸闪亮地,痴痴瞅着无剑,活像那怀春的少女终究得见……
四周人都是一惊,有几个更是突然跳开,手扶腰间兵器,防备地望着无剑,“干!他娘的,此人甚么时候在的?!”
店小二站在不远处,闻言,不怕不恼,搭着擦灰尘的抹布,只朝这边斜了一眼,挖苦道:
对街也同时喧闹起来。
那人所料不及,挨了个正着,腿脚顿时落空力道不说,更疼得跛脚在地上打滚。
“别华侈了,此地雨水可贵,你不喝,我喝。”
不过这回,来者都绝非善类。
不消一刻,那壮汉已露败象,豆大的汗珠顺着鬓角和胸膛,油亮滚下,气味更是混乱无章。
无剑系好鞋带,抬开端来,拨了把颊边垂下的乱糟糟碎发,独自嘟囔了一句,“蠢货,能在这类处所开酒舍的,能是普通的店家么?”说完,手臂跨过桌面,抓起壮汉没喝完的半碗米酒,也不嫌弃,拿过来又喝上了,还美其名曰:
‘哐当!’一下,摔掉手中喝空的海碗,却不测砸中抡腿而来之人的膝盖。
曾多少时,沉寂的孤城又再度热烈起来。
街上同他一伙的数人都是一惊一乍,正不知如何是好之时,街劈面的酒馆,俄然‘呯——!’地一声巨响,方才那名大胡子壮汉,满身碎木屑与稻草地飞降出来,落在大街上,滚了几下,恰好碰到在地上翻滚的乞丐,二人一时候都是“哎哟……哎哟……”地呼痛不已。
江湖人士,多数卤莽豪放,来此的目标,也都为一个。面对这满城皆为男人,满目都是合作敌手的地儿,纷争向来就不会少。
无剑低头一瞥,“嗯?我鞋带松了。”
无剑刚想伸手,店小二已率先操起桌面上的银元宝,不放心肠搁在嘴里咬了咬,这才眼露精光地看向墨客。
又重重放下一碟卤牛肉,还移了移,放得靠近墨客面前一些,这才一屁股坐到桌子前的另一张长凳上。此中一只脚,还踏上长凳,刹时让本就不洁净的长凳,落下厚厚一层泥,店小二却仿佛全然不在乎,坐没坐相地开端剥无剑剩下的花生米吃,底子没筹算分开。
店小二瞪他一眼,用墨客听不大懂的本地话骂了一句:
无剑昂首朝劈面望去,只见那身材精瘦的店小二,滴汗不流、衣衫稳定地轻弹了弹挽起的衣袖,朝对街的无剑歪了歪嘴角。
几个小地痞模样的乞丐,将那墨客打扮的小公子围在中间,或抱臂、或撑剑地打量他。
“你干吗老如许盯着我?!”
“菜来啦!”
问其启事,恐怕只要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