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小二道:“你摔坏老子的碗,不消赔啊?!”
无剑系好鞋带,抬开端来,拨了把颊边垂下的乱糟糟碎发,独自嘟囔了一句,“蠢货,能在这类处所开酒舍的,能是普通的店家么?”说完,手臂跨过桌面,抓起壮汉没喝完的半碗米酒,也不嫌弃,拿过来又喝上了,还美其名曰:
四周人都是一惊,有几个更是突然跳开,手扶腰间兵器,防备地望着无剑,“干!他娘的,此人甚么时候在的?!”
‘啪!’坐在桌子劈面的一名大胡子壮汉,重重一拍桌面,大声吼道,“店家!你这也叫酒?淡得出个鸟来!”
店小二同他骂咧了几句,笑嘻嘻对墨客道:“你等会儿,饭菜顿时就好。”开高兴心抛着那锭银元宝,朝厨房去了。
江湖人士,多数卤莽豪放,来此的目标,也都为一个。面对这满城皆为男人,满目都是合作敌手的地儿,纷争向来就不会少。
无剑端着碗,啐了一声,“白痴。”后将手中的米酒一饮而尽。
店小二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将花生米一粒一粒丢进嘴里,冲墨客一笑。r1152
店小二高低打量他,嘀咕道:“一个弱流公子哥,跑到这儿干吗来了?”
“嗯!”墨客重重点了点头,不似有疑。
“你帮他给?”
“……”无剑不语。
无剑大松一口气,抽出筷桶内的两只筷子,随便吹了吹上头的灰尘与沙石,没等店小二摆完,就自顾自地抓起托盘内的一碗干拌面,大口大口吃起来。
“这儿但是孤城,有水给你喝就不错了。想要好酒,你咋个不去都城?喝酒的时候,另有花花美女陪您呢!”
无剑俄然大呼,“啊!好大一只老鼠!”
现在却日渐残落破败。
被人先一步擒停止段,顿在半空,如何也动不了了。
那浑身洁净得通透的墨客竟一点不恼,眉头都不见皱起过一下,仍旧眼眸闪亮地,痴痴瞅着无剑,活像那怀春的少女终究得见……
街上同他一伙的数人都是一惊一乍,正不知如何是好之时,街劈面的酒馆,俄然‘呯——!’地一声巨响,方才那名大胡子壮汉,满身碎木屑与稻草地飞降出来,落在大街上,滚了几下,恰好碰到在地上翻滚的乞丐,二人一时候都是“哎哟……哎哟……”地呼痛不已。
“还不筹办饭去!收那么多钱,也不怕撑死!这银锭,充足把你这破酒馆买下来了!”
那墨客非常机警,随即镇静地笑出两个圆圆的小酒窝,来到长凳前坐下,又放下身上的竹筐,目光灼灼地望着无剑,活像一只终究得见仆人的兔子。
“哟,哪来的公子哥呀?你走错路了吧?上京赶考,可不打这儿过。如果出城,可就只剩是去西域的道儿了。那道上,有鬼……专喜好吃你这类白白嫩嫩的小公子,哈哈哈哈……”
但明眼人一瞧,都晓得那是一柄剑。
说得好听点,是江湖人士;说得不好听,也就是一群良民鄙弃的地痞地痞,军人打手。
不消一刻,那壮汉已露败象,豆大的汗珠顺着鬓角和胸膛,油亮滚下,气味更是混乱无章。
曾多少时,沉寂的孤城又再度热烈起来。
无剑刚想伸手,店小二已率先操起桌面上的银元宝,不放心肠搁在嘴里咬了咬,这才眼露精光地看向墨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