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戴方巾,身穿长衫,身后还背着一个竹制的书筐,里头装着一根包裹得非常细心的长棍子,看不着模样。
因而墨客在此呈现不到斯须,功德之人便相互打着眼色,渐渐朝他围拢而去。
店小二不耐烦地走过来,叉腰道:“先把账付了,再点菜。”
不消一刻,那壮汉已露败象,豆大的汗珠顺着鬓角和胸膛,油亮滚下,气味更是混乱无章。
“这些够么?”墨客安温馨静站在桌子劈面,怯生生望着二人。
有一个按捺不住的,干脆伸脱手去,说话间就想用脏乎乎的手,去摸小公子的脸,“瞧这脸白的,莫不是个女人女扮男装的吧?”
无剑抬眼看他,仍旧不吭声,用眼神表示身侧的长凳,“嗯?”了一声。
店小二同他骂咧了几句,笑嘻嘻对墨客道:“你等会儿,饭菜顿时就好。”开高兴心抛着那锭银元宝,朝厨房去了。
“嗯!”墨客重重点了点头,不似有疑。
壮汉抽刀之时,早已气炸,那里还顾忌其他。那锋利又厚重的刀锋,快如疾风骤雨,刹时便朝无剑的脸部横扫而来。说时迟当时快,便可砍掉无剑的头颅。
“哟,哪来的公子哥呀?你走错路了吧?上京赶考,可不打这儿过。如果出城,可就只剩是去西域的道儿了。那道上,有鬼……专喜好吃你这类白白嫩嫩的小公子,哈哈哈哈……”
无剑系好鞋带,抬开端来,拨了把颊边垂下的乱糟糟碎发,独自嘟囔了一句,“蠢货,能在这类处所开酒舍的,能是普通的店家么?”说完,手臂跨过桌面,抓起壮汉没喝完的半碗米酒,也不嫌弃,拿过来又喝上了,还美其名曰:
那墨客非常机警,随即镇静地笑出两个圆圆的小酒窝,来到长凳前坐下,又放下身上的竹筐,目光灼灼地望着无剑,活像一只终究得见仆人的兔子。
无剑大松一口气,抽出筷桶内的两只筷子,随便吹了吹上头的灰尘与沙石,没等店小二摆完,就自顾自地抓起托盘内的一碗干拌面,大口大口吃起来。
它本是西出阳关的旅人必经之地,和用来憩息与清算的场合。
“这儿但是孤城,有水给你喝就不错了。想要好酒,你咋个不去都城?喝酒的时候,另有花花美女陪您呢!”
无剑端着碗,啐了一声,“白痴。”后将手中的米酒一饮而尽。
无剑低头一瞥,“嗯?我鞋带松了。”
店小二高低打量他,嘀咕道:“一个弱流公子哥,跑到这儿干吗来了?”
江湖人士,多数卤莽豪放,来此的目标,也都为一个。面对这满城皆为男人,满目都是合作敌手的地儿,纷争向来就不会少。
说罢,就在那壮汉的刀锋贴面而过前短短数秒,弯了腰,不经意躲过了劈面一劫。
无剑讪讪,随后也进了酒馆,又坐在刚才阿谁位置,招手道,“店家,给我来些吃食。”
谁知那店小二底子不买账,搭起抹布,回身进了酒馆。
说得好听点,是江湖人士;说得不好听,也就是一群良民鄙弃的地痞地痞,军人打手。
被人先一步擒停止段,顿在半空,如何也动不了了。
“我……”
“你帮他给?”
墨客朱唇微张,刚想答复,无剑已皱眉喝道:
无剑俄然大呼,“啊!好大一只老鼠!”
“饿死鬼投胎啊!”
现在却日渐残落破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