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公曰:出军道逢三*,未知何道得通,以月将加时,视天罡。加孟,左路通;加季,右路通;加仲,中道通。
出兵方:奇门汇合之方能够出兵。若无奇门,阳时宜从天盘值符下出兵;阴时宜从地盘值符下出兵。又阳时地盘生门合天盘三奇,阴时天盘生门合地盘三奇,皆可出兵。
太阳临时法:四孟月甲申丙壬时,四仲月乾坤艮巽时,四时月癸乙丁辛时,此四煞藏没之时,用之大吉,须看太阴过宫。
亭亭白*:以月将加正时,视神后所临为亭亭方;功曹、胜光、天置所临为白*方。二神常合于巳亥,格于寅申。应时宜战,格时宜守。余时背亭亭击白*。
万物之成在于何时,则其废弛之期即定于其成之时也。物之废弛,当活着爻破空绝之时。而理碑记文书则须看何时提出,世卜所伏之父母爻及何旬空去,其世爻是其期也。又须合表里两卦之数,以定其年分日子之多少。假定阳遁一局乙未时,演成雷地豫卦,世爻未土败子,所绝于巳,破于辰,受克于寅卯,空于甲申旬。凡此甲申旬,皆寅卯巳酉年代合破也。若定开折文书、发掘碑记,当在甲申旬中,子午年代日时也。盖以子水文书所伏活着爻,乙未之下赖子来提起,午来冲起,而用甲申中又能空去飞爻未土故也。
其法以地盘值符地点之宫为内卦,天盘值使地点之宫为外卦。假定阳遁一局甲戌旬辛巳时,地下值符在坤二宫,天上值使在离九宫,即演成火地晋卦也。余类推。
壬:其为质也润,其为性也淫,其为味也咸,其为声也洪,其为体也圆活,其为用也畅通。得时则济物利人,失令则妨贤病国。其性柔险,可与共忧,不成共乐。
玄武:为卖鱼人,为卖盐人,为乞丐,为*,为贼人,为酒醉人,为雨伞,为木工,为水夫,为鱼盐油酒。
天马方:以月孤加正时数到卯位上是。
丙:其为质也廉,其为性也烈,其为色也紫赤,其为味也苦辣,其为声也苍雄,其为体也踝与腹,其为用也抑与扬。得时则光辉,失令则灰槁。有可大之材,而不能有恒;有窜改之功,而不成冲犯。其性刚愎自用,惟好趋承。
寅:为木,为神像,为山林,为桥梁,为公门。其于人也,为丞相,为夫婿,为道人,为朱紫,为人马,为公吏,为家长,为来宾。其于物也,为豺狼,为猫。其于事也,见吉神为文书、财帛、信息;见凶神为口舌、失财、疾病、官事、是非。
旬中地丙日:甲子旬寅日,甲戌旬子日,甲申旬戌日,甲午旬申日,甲辰旬午日,甲寅旬辰日。将兵者不成用,犯之大将死于阵。
午:为火,为厅堂,为菜食。其于人也,为宫女,为使者,为亭长,为蚕姑。其于事也,见吉神为信息文章,见凶神为惊奇口舌。
避五:值使到巽宫宜去之。
我为客,则以应为彼,世为我;我为主,则以世为彼,应为我。我克彼宜战,彼克我宜守。我生彼而傍爻并月日伤彼者,宜用奇兵以胜彼。彼生我而傍爻并月日伤我者,宜防贼兵来侵我。彼城火,我乘水,利于水战;彼乘金,我乘火,利于火攻。又我金彼水,宜排圆阵用白旗、金命人前出,能够制胜。我火彼金,宜排尖阵用红旗火命人前出,能够决胜。我土彼水,宜排方阵,用黄旗土命人前出,能够大胜。彼土我木,宜排长阵用青绿旗木命人前出,能够全胜。如克彼之爻居离,宜从南击北;居兑宜从西击东;居坎宜从北击南。月日助我则吉,助彼则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