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受伤了?”靠近床边以后,李牧灵敏的发明仲修远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仲修远是感觉他真的不会对他做甚么?
大红的混乱的喜袍,笔挺的白净的长/腿,俊美的衣衫半/果的男人。这本来应当是赏心好看标一幕,却因为仲修远的大/腿上有一条几近快划过整条大/腿的伤口,而显得有些狰狞可骇。
惊奇?仲修远他惊奇甚么?
发觉到这一点,仲修远本来另有些严峻防备的心放松下来,他无声地躺回了床上,然后侧过甚去看向身边的男人。
或者,他信他?
在虎帐当中呆了五年的李牧对血腥味非常熟谙,几近才靠近,李牧就嗅了出来,他顺着血腥味找去,很快就在仲修远的腿上找到了伤口。
李牧解开了伤口上的麻布,看着那狰狞可怖的伤口,他眼中有镇静的光芒一闪而过。
“你如何了?”李牧假装才发明他的非常,他在仲修远的谛视下走到了床边,然后揣着明白装胡涂用心摸索着伸手推了推他,“你……是不是有甚么处所不舒畅?”
当初他们先头军队埋伏在前面林间,大将军却领着一众智囊在背面三里开外,探子到前面探了路再回将军那儿报信,然后再给他们发信号,来回最快都得一炷香时候。
次日凌晨,身边的人才一有行动,李牧便复苏了过来。
他交战十年,无往不堪,平生从何尝过败绩,可恰好唯独面对此人时,却老是败绩连连。
躺在床上的仲修远,本来满眼的防备与杀气在看清楚李牧的那张脸后,黑眸中却有惊奇闪现出。
深山里的白霜从破陋的屋子四周透出去,让屋子中的温度非常的低,微小的晨光也一同偷溜出去,照亮了屋子。
“你要起来吃点东西吗?”李牧假装并未发明床上之人的非常,也没发明他的身份。
仲修远昂首看向本身受伤的腿,伤口已经被包扎过,包扎的手腕有些粗陋,帮他包扎伤口的人该是不常常帮人包扎。
那一次的行动是仲修远用心流露了本身的行迹,以本身作为钓饵,用心勾引他们被骗的作战。
仲修远是被痛醒的,凌晨的白霜冰冷砭骨,让他本就疼痛的伤口更是疼痛不已。
伤口已经措置过了,用粗陋的麻布包扎着,包扎得非常粗陋。血从伤口排泄来染红了麻布,包扎已经有段时候了,伤口是愈合又裂开,干枯和新奇的血都有。
因为这两件事情,他记着了仲修远那张脸,但也仅此罢了。分开了虎帐中,仲修远与他不过就是个陌生人。
挣扎着复苏过来后,仲修远立即就发明了身边躺着的人,多年来养成的鉴戒心让他刹时满身肌肉紧绷杀意迸发,但在看清楚躺在本身身边睡着的人的脸后,他呼吸一滞,心跳立即乱了节拍。
当时李牧他们大队是那一次行动的先头兵,打起来的时候他远远地看过他一眼。
他那里来的自傲?
第二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他带着十万大兵兵临城下的时候,当时候的他一身戎装一匹白马,势在必得,气势如虹。
李牧站在床边想了一会,终究还是拧了布帮他清理了伤口。
昏黄的晨光下,仲修远侧过甚去时只能瞥见身边的人的半张侧脸,麦色的皮肤,鼻梁高高挺挺,嘴唇色淡而薄,一如当年的模样,仿佛光阴自那以后便固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