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仲修远尝试着动了脱手指,他大抵是中了甚么毒,这会儿浑身都软趴趴的毫有力量,就连说话都说不出来,只能任由李牧玩弄。
一夜浅眠。
实在本来那一场仗他们是不该该输的那么惨的,当时他们人数是对方的两倍,就算是硬拼也不至于输得太惨,但是仲修远硬是仰仗着三万多的兵力,把他们将近5、六万人打折了一半。
仲修远作为一国大将,他应当是个暴戾且防备心非常强的人才对,如许的人在陌生的环境下会因为别人的一句话就放松警戒吗?
那一次,他们大队统统人退了几十里,丢了一座城池。
贴满了大红囍字的新房,提早几天就拆下来洗过的已经泛白的床幔,摆满了花生野果便宜喜糖的桌子,大红的喜袍,四目相对的两人。
当初他们先头军队埋伏在前面林间,大将军却领着一众智囊在背面三里开外,探子到前面探了路再回将军那儿报信,然后再给他们发信号,来回最快都得一炷香时候。
李牧看了他一眼,抛弃了手中染血的麻布出门去打水,“别乱动,我去打水帮你清理伤口。”
他那里来的自傲?
他认出仲修远那是因为仲修远是敌国大将,而他不过是袁国几十万大兵中的一员,仲修远不该该熟谙他才对。
床上的仲修远没有收起眼中的惊奇,他的视野一向追跟着李牧挪动,像是在确认李牧就是李牧,眼神惊奇而庞大。
瞬息后,杀意散在冰冷砭骨的白雾中。
他第一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在四年前的一次埋伏作战中。
见他这副模样,面无神采的李牧心中越加迷惑起来。
靠近后,仲修远身上那没法掩蔽的凛冽气势便更加的清楚起来,如许的他即便是一动不动穿戴一身女式的大红喜袍也毫不娘气,明眼人不管如何看也不会把他当作个女人。
次日凌晨,身边的人才一有行动,李牧便复苏了过来。
仲修远长年在疆场上拼搏,身材苗条的他肌肉均匀紧实而有力,双/腿颀长笔挺,但因为长年不见阳光的启事非常白净。
李牧站在床边想了一会,终究还是拧了布帮他清理了伤口。
李牧把水放在一旁,他站在床边打量着神采惨白晕了畴昔,毫无抵挡之力的仲修远。
仲修远昂首看向本身受伤的腿,伤口已经被包扎过,包扎的手腕有些粗陋,帮他包扎伤口的人该是不常常帮人包扎。
“你受伤了?”靠近床边以后,李牧灵敏的发明仲修远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或者,他信他?
第二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他带着十万大兵兵临城下的时候,当时候的他一身戎装一匹白马,势在必得,气势如虹。
因为这两件事情,他记着了仲修远那张脸,但也仅此罢了。分开了虎帐中,仲修远与他不过就是个陌生人。
两人盖的是同一条被子,被子下两人几近肩靠着肩手臂挨动手臂,就连呼吸都在床幔中互换,变得恍惚,变得暧/昧。
那一次的行动是仲修远用心流露了本身的行迹,以本身作为钓饵,用心勾引他们被骗的作战。
张舒兰不过是一介村妇,年纪也不小了,固然有些虚荣有些凶暴,但是凭她一个妇道人家是绝对何如不了仲修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