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进山,就在庄子里随便找一些啊。”常常沈云背着竹背篓出去,他都要跟在前面叮咛。
这回,甜妞和沈云都吃得喷喷香,一点儿也没有嫌弃兔肉。
“好哇。”沈云又是点头应下。
洪伯老迈、甜妞太小,沈云便主动包办了采野菜和捡柴的活计。不过,洪伯很担忧他的安危,毕竟春季的山里野物多。之前,每到春季,担忧野物出来祸害人,他都要构造耕户们上山猎杀野物。而本年,庄子里就他们三个,没法主动反击,便只能躲着野物了。
以是,每天中午,他持续打猎。
沈云每天只要进山一次,花上一个时候,就能采到一背篓的野菜野果,以及一大捆柴火。运气好的话,还能打到一两只野兔子之类的,带返来“打牙祭”。
沈云嘿嘿:“我就是在山脚转了转。”
印象中,林子里的鸟雀和野兔很多。以是,这一次,他的目标地就是南山坡上面的这片松树林。
目睹着夏耕过了,庄子里也不见其别人返来。洪伯暮年流落,见惯风雨,心中早有筹办。故而,他虽内心痛苦不已,半夜梦回,常常老泪打湿枕巾,但面上却没有暴露来。
地步都荒凉了,洪伯怕招来仙府和仙符兵,连菜也不敢种。是以,每天,他们的活计就是:采野菜,捡柴,筹办一日三餐。
并且,他的目标也仅限于野兔、毛獾、山鸡、鸟雀之类的小野味。
第一天中午,他挑选的是最熟谙的南山坡。
见他一本端庄的,象个小大人似的,俄然间,洪伯认识到,娃儿真的长大了――此番返来,他就发明云哥儿长高了很多,行事纯熟很多。而返来以后,云哥儿的个头又嗖嗖的长了一趟。这不,两个裤腿都短了一寸多!个头平了他的肩膀,比平常七八岁的男娃较着要高。这身量,看着更象是十来岁的少年。当然,云哥儿的本领更是见天的涨。
再多没了――固然他很谨慎,但终究还是惊跑了鸟雀们。
但是,大一些的野味,那里是那么好打的?头一两回,沈云都是白手而归。
罢了。娃儿大了,有本身的主张,是功德。
实在,贰内心很清楚,一时半会儿,阛阓重开不了:一来,在返程的路上,他看得很清楚,周边的村庄无一不被祸害了。大师都忙着夏耕,清算故里,哪有那份闲心出来赶大集;二来,这里的阛阓比不得县城里的阛阓。阛阓里卖的,都是庄户们自产业的。而刚遭了大劫,谁家有多余的粮食、牲口拿出来卖?就算有,也得留着本身家过冬,另有对付来岁的春荒。他在拳馆管过一段光阴的流水账,深深的晓得,眼下,没有甚么比粮食更贵重。
公然,洪伯看到野味,头桩事就是鞠问他:“你上山里头淘去了?”
洪伯叹了一口气,摸着他的头说道:“洪伯有银钱呢。想吃肉的话,等阛阓重开,你想吃多少,我们买多少。”因为兵祸的原因,之前的很多常例没兴了。此中就包含十里八乡每月十五的阛阓。即便再多的钱,他也割不到肉。不然,他也不会象喂兔子一样,顿顿给两个娃茹素。
洪伯看着他,一时说不出话来。若不是他老了,进不得老林子,娃儿那里用得着为一口好吃的去冒这险?
他欢乐的拍了拍沈云的肩膀:“你内心稀有就好,莫要逞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