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礼服饰和色彩
男人官服,普通是头戴乌纱幞头(幞头,又称幞,软巾,以巾裹头,成为代替冠帽的束缚长发的头巾。幞头有四带,二带系头上,盘曲附顶,以是也称“四脚”、“折上巾”);身穿圆领窄袖袍衫,衣长在膝下踝上,齐膝处设一道边界,称为横襕【襕,本指衣裳相连的衫、袍。“阑”通“襕”,横襕即横阑,在襕袍襕衫的中界加一界隔(阑)】,略存深衣旧迹;腰系红鞓带(鞓,皮带。唐朝官员鞓带尚红,带上缀有较前代繁复的装潢品玉方、金花等。先人曾为花色似红鞓犀带的青州牡丹定名“红鞓”),足登乌皮六合靴。从天子到官吏,款式几近不异,不同只在于质料、色彩和皮带头的装潢。
章服轨制是常服生长至必然阶段的产品,是官员随身配带鱼(龟)袋的轨制。《旧唐书舆服志》:“自后(开元九年721)恩制赐赏绯紫,例兼鱼袋,谓之章服。”随身佩鱼的目标,一是用它作为朝君应见的凭据,二是用来明尊卑、严表里。
常服佩鱼自隋代已初具形制,在唐朝却经历了一些风趣的窜改:
跟着国度的同一,隋唐朝廷都参照前朝旧制,鼎新舆服轨制,规定天子、百官的官服用色彩来辨别品级,用斑纹表示官阶。隋代朝服尚赤,戎服尚黄,常服正色。唐朝以柘黄色为最崇高,红紫、蓝绿、黑褐等而下之,红色则没有职位。
(2)章服轨制:
冕服上的十二章纹图样是从周朝开端建立的,今后历代都秉承了这一轨制。南北朝时曾按周制将冕服十二章纹中的日、月、星斗三章放到旗号上,改成九章。隋炀帝时,他取“肩挑日月、背负星斗”之意,将日、月两章摆列在两肩,星斗列在背后,又将日、月、星斗三章放回到冕服上,规复了之前的十二章纹样。从这今后,这类官服款式就成了历代天子冕服的既定格式。
无官的地主阶层隐士、野老,则喜穿高领宽缘的直裰(家居常服。普通为斜领大袖、四周镶边的大袍。又作“直裰”。僧衣道服也有“直裰”袍衫),表示秉承儒者宽袍大袖的深衣古制。浅显百姓只能穿开衩到腰际的齐膝短衫和袴,不准用光鲜色采。差役仆夫多戴尖椎帽,穿麻练鞋,做事行路还须把衣角撩起扎在腰间。脚上只限穿编结的线鞋或草鞋。
而腰带金饰从高到低顺次为:玉——金——银——鍮石。
中宗期间又规复佩鱼之制,但与滥授官职同步,开端让散官佩鱼,只是没正式将鱼袋与常服服色相连,并且去任即解去鱼袋。睿宗时则将鱼袋之制与常服服色相连:“著紫者金装,著绯者银装。”
文武百官的朝服为绛纱单衣,白纱中单,绛纱蔽膝,白袜乌鞋。男人官服,在单衣内襟领上衬半圆形的硬衬“雍领”。戎服五品以上紫色,六品以下绯与绿色,小吏青色,士卒黄色,商贩皂色。
色彩从高到低顺次为:紫——绯——绿——青(后改成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