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抒发忧国忧民的情怀,又表达远赴国难的壮志,也算是佳作了。
孔晟的确就是一颗浑金璞玉,若经白云子调教,将来的成绩那还得了?
杨奇悄悄扫了女儿杨雪若一眼,嘴角浮起一丝浅笑。
“然也。杨大人,某自幼熟读诗书,学得满腹经纶,以图将来报国济世。此番诗会,另有佳作未出,若不让长辈尝尝,岂不遗憾之至!遑论,此人申明不堪,混迹坊间,狎妓打斗,即使有些才学也配不上杨府令媛!”
但孔晟接过箫剑以后,倒是笑容一敛,回身面向周昶,冷声道:“周昶,你可还要比试?”
“杨使君,仙长的箫剑、诗会的宝马一匹,长辈受了。至于婚约之事,恕孔某愧不敢当。孔某家道中落,至今孤身一人,连居住之所都无,身无长物,贫困得志,何敢婚配杨府令媛?何况,孔某申明狼籍,边幅粗鄙,实在配不上杨蜜斯。”
周昶羞愤交集,掩面回身奔出阁楼。
杨奇苦笑:“周家贤侄,你莫非另有诗作吟出?”
如果说前面三首诗是展露才学,以图一鸣惊人,那么,最后这首《满江红》,孔晟的企图就是表达志向,为立名江南乃至大唐最后加一把火。
但周昶如此口出恶言极尽热诚,直打仗及了孔晟的底线。
白云子扶须轻笑:“杨使君,以贫道看,孔家小郎诗作均为传世绝唱,其满腹才学已无庸待言。这场诗会到此为止吧,魁首已定,能有这两首绝唱传世,杨使君此番功莫大焉!”
周昶说着扬手指向孔晟,冷冷讽刺道:“长辈听闻他日日去那玫瑰坊的头牌歌姬柳心如门下求欢,其丑态、其罪过、其卑鄙,世人皆知,如果让此子娶了杨蜜斯,岂不羞煞江南士子?!”
“关于时势,关于报国,关于百姓磨难,孔某以一诗一歌明志,献丑了!”
孔晟冷冷一笑,“孔某申明如何,与你无关。某坊间作乐,游戏贩子,也是某家的自在,更与你无关。在某看来,你即使是一辈子苦读诗书,也终归不过是一个酒囊饭袋,何足道哉?!”
周昶此诗一出,就有人拍案喝采。
孔晟一气呵成,其间仓猝窜改了几处细节以吻应时势背景,必定会让这首满江红呈现瑕疵,但整首词的壮怀、气势、志向抱负,却不会是以减弱多少。
周昶声色俱厉,眼眸中的轻视不屑溢于言表。
孔晟深施一礼,回身飘但是去。
“临摹杨颍川的参军行罢了,东施效颦罢了。”孔晟大步上前,走出场中,内心悄悄道了一声“诸位贤者获咎了”,迫不得已才借文矫饰。
他刚要开口宣布,上面的周昶急了。
两首诗的好坏实在不难评判,诗圣所出如果不及周昶的效颦之作,那就是天大的笑话了。不管是格式、气度,还是文采,二者都不在一个层次上。
“来者不拒,既然你非要自取其辱,某就随了你的愿!”孔晟的答复斩钉截铁。
她内心明镜儿普通,孔晟虽口中自谦自鄙,实在字字句句中都透露着对杨家的调侃。杨家的权势,杨家的职位,杨家的财产,人家底子就是视若粪土普通!
周昶对劲地望向了孔晟。这首诗他在场下酝酿已久,挑选在这个时候吟出来,就是为了跟孔晟争一争魁首的名头。
杨奇嘴角抽了抽,他终究下定决计,要定孔晟为诗会魁首,从而兑现本身的彩头信誉。丢脸就丢脸吧,归正这小厮还是杨家的半子,将来要为杨家所用,他越是才学惊世,杨家就越加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