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安插得空旷,墙壁上悬着很多山川画作,有装裱过的,亦有画到一半, 只将大幅宣纸贴在墙上的, 非常混乱。
——只消动手够快,匕首重重脏腑,甄嗣宗便必死无疑!
杀人的事,于韩蛰樊衡那种踩着刀尖的人而言,轻而易举,于高修远却绝非易事。
靠墙的角落里是一方长案, 上头摆着各色颜料和粗细分歧的几十支狼毫, 正中间画卷铺着两幅画。
殷红的血顷刻涌出,将斑斓衣裳染透。
韩蛰端倪沉厉,盯着高修远,没出声。
高修远身材微晃,甄嗣宗已然退开半步。
但是文墨出身的少年毕竟未曾习武杀人,那一刀刺得又深又狠,几近触及脏腑,却在甄嗣宗闪避后偏了方向。匕首似被甚么东西卡住,待高修远再想往里推时,手已被甄嗣宗紧紧握住,匕首被迫拔出两寸,他使极力量往里推,却已握不准方向。
这只手曾妙笔生辉,绘下清秀国土,清幽佛院,也曾深藏苦衷,绘下高山枫林,梵刹红豆。作画之人的手执笔挥洒,变幻万端,贵重非常,但现在他连命都要搭出来了,这点伤又能算甚么?
甄嗣宗合法盛年,比起十七八岁的高修远,力道并不减色,明刀明枪时高修远占不到半点便宜,唯有偷袭——而腹部明显是最好的挑选。可惜甄嗣宗久居高位,过得优渥,腰间腹部一圈肥肉护着,高修远纵用尽尽力,毕竟失之毫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