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思退出弹匣,宁望把汽灯提畴昔,雷侦察核阅衡量着那几枚银光闪闪分量不轻的枪弹:“这必定不是铜弹铅弹,比铜手感还重,我看着像是……银?”
男人来回打量三人,目光最后落在雪兔子身上,眼眸里精光一射:“是你干的。”
雪兔子下半张脸都藏在玄色毛衣的高领里,只暴露一双冷冷僻清、透着红光的眼睛,像一只高度警戒的兔子,趴在草垛里盯着他。
宁望感觉太扯了:“没。”
宁望这才沉吟半晌:“……你信这个天下上有吸血鬼吗?”
宁望胸口咚咚咚直敲鼓,内心有只刺猬伤春悲秋地扯着花瓣――他送给我刀,就表示不讨厌我吧?可他一句话都不跟我说,是不喜好我吧?循环来去。
他也不晓得本身如何就这么自傲得出这个结论,但当手指掠过刀锋,顷刻间皮肤上烙下的颤栗感让他确信这就是银。而雪兔子的意义很明显是让他用这把刀,他立即点头:“感谢!”想了想又红着脸弥补,“我叫宁――”
雷克思抓狂:“想到甚么就说啊,你是要急死我啊!”
雷克思傻眼地看着大刺猬把衣服慷慨地递给转过身来的黑衣美女,顿时有种傻小子在女生寝室楼下举着花的即视感――固然论身高雪兔子只比宁望高出五六公分,但是论气场那是足足比大刺猬高出十层楼啊……
现在没有十米,只要两三米了。然后把那只汽灯进步了几分,橙黄色的灯光映照在雪兔子穿黑毛衣的背心上,看上去仿佛很和缓。
宁望惊奇地看着给他刀的雪兔子,迷惑地接过来,从刀套中拔出刀。这是一把银光熠熠的猎刀,高低开刃,上刃靠近刀把的位置有一排锯齿,下有弯口,但是最特别的,无疑是刀刃大要反射的那抹银光――刀锋处竟然淬过银。
然后一把短刀冷不丁递到他面前。
“如何了?瞥见本身的佳构不是应当感受很亲热吗?”男人沉声笑道,渐渐转过身来。
不知如许走了多久,乌黑的甬道终究走到了头,大把的亮光涌来,却不是天然光。
更诡异的是,那人脚边的地上,围成一圈整整齐齐摆放着十八个……雷克思虚起眼,鲜明看清,不由骂了声“靠”,那是十八只焦黑的头颅!
宁望忙拿出雪兔子给他的那把刀,两人一比对,刀刃的部分和枪弹不管如何看都是同一材质。
宁望心想也是,都没吸血叫甚么吸血鬼?心中不由放松了几分。
宁望也停下脚步,他们到达的是一间四四方方的石室,这大抵是迄今他们见过最像样的一间地下室了,四周灯光充沛,地板上铺着大块的石板,正劈面是一扇高大的雕花双扉石门,而石室摆布两边则各有一条甬道,应当和他们现在穿出来的通道规格差未几。
宁望昂首,瞥见冷冷地握住枪口的雪兔子,突击步|枪被对方一把扯畴昔,抛弃了。
雷克思发觉到刺猬头青年非常的神采,催促:“喂,你是不是想到了甚么?”
宁望看雪兔子垂垂耸起肩膀,还不时把毛衣的高领往上提,领子都包住全部下巴了还不敷,恨不得把脑袋全包住。他实在看不下去了,将手里的汽灯塞给雷克思:“帮我提下!”说着脱了卫衣追上前。
“喂,快点,”雷克思推推他表示他快走,还朝前面努努嘴,“雪兄等得不耐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