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十二号当铺 > 第四十七章 聂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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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如果他们输给半月公子倒是未几丢多少颜面,半月公子名誉在那边,输给比本身才学和名字还要高的人不丢人,可输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豪门后辈,那真的是有些丢大了!

想到这里世民气中仿佛堕入泥潭中狮子,越是吼怒身材越堕入越深。

而不是本身主动去抓取窜改运气的机遇。

他要功成名就,让婉君过上充足的糊口,让本身老婆以本身为高傲。那么统统挡在他前面的人朝歌都要十足打败。

心想,这豪门后辈倒是有些天不怕地不怕之势,竟然能让他们产生惊骇之意。

这些人,都是天星国各地中闻名的才子,他们都没有想到此次青云会竟然与昔日分歧,文采出众拔得头筹者,竟然要代表天星国与六国比试才学,在这六国人中就有突厥人。

那语气说不出的生硬。

只要赢了半月公子,那在朝歌心中半点不自傲才会烟消云散。

陈浩微微讶异的望了一望朝歌那薄弱的背景,这还是他熟谙阿谁强大的少年吗。

“敢问朝兄,你可晓得这七国会是如那边所,今我天星国蒙受突厥来犯,其他五国秉着坐上观虎斗的差遣,坐着那边看戏,但七国中每隔50年就会停止一次七国会,胜利者能够像其他六国提出前提。”

又听到突厥人三个字,朝歌双手握紧拳头,将指甲狠狠镶嵌到肉里,从掌心中传来把柄,让他死死的咬住牙关,他目中带有不成燃烧肝火,在那肝火中回放着被饭店老板摈除,赞扬无门的那一画面。

“叨教师弟,你感觉你能够代表天星国吗?”半月公子声音带着恶魔勾引让统统人都怔住了。

在举国闻名的才子面前,半月公子不好发作,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朝歌师弟,恭喜!”

遥遥的问声,惊起安静湖面的一丝波澜,让世人目光带着思疑和不肯定看着朝歌这个肥胖的少年。

半月公子一张俊脸如开染坊普通出色,他怒道:“朝歌,你不要过分度!”

如果不是陈浩一向在朝歌身边鼓励他,朝歌感觉永久只是长在边沿处所穷小子,等候有天好运会来临。

统统人妒忌的目光中,朝歌行了三拜九叩大礼。

见证了这一刻的属于朝歌风景。

看那朝歌就是一头倔驴,没法拉回半步,半月公子手微微一抖,狠狠抓着折扇,仿佛将它抓断普通,他神采有些狰狞,面庞有些发狠:“朝歌,本日文学比试是我输了,既然我美意提示你,那么就请你代我插手六国比试吧。”

他们健忘说话,健忘言语,一动也不动,就连桃花落在身上都健忘用手去拍去。

为何大师都怕了,他们怕我朝歌不怕,不就是一场比赛吗,朝歌心中像是雄狮在吼怒,大声道:“我为何不能代表天星国,我的文采已经在你之上。”

“作为我的师兄,莫非承认本身输的勇气都没有吗……”朝歌心中一股不平意志窜起,这半月公子以本身身份压本身一头,硬说本身做的诗句是抄袭的,如此差劲的栽赃嫁祸,就因为他的名誉比本身高,就要该死被冤枉吗。

那一声问,仿佛能够突破云霄达到太阳的最高处,让太阳的光芒更加炽热一些,就连那些成名好久世家公子都悄悄却步。

一众才子在桃花落英缤纷中看着这恰好少年,一席白袍烘托着他脱俗的风雅,一张浅显的脸上一双剑眸熠熠生辉,像那高高升起的太阳,非常的闪烁,让人没法展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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