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十二号当铺 > 第四十七章 聂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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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想,这豪门后辈倒是有些天不怕地不怕之势,竟然能让他们产生惊骇之意。

“作为我的师兄,莫非承认本身输的勇气都没有吗……”朝歌心中一股不平意志窜起,这半月公子以本身身份压本身一头,硬说本身做的诗句是抄袭的,如此差劲的栽赃嫁祸,就因为他的名誉比本身高,就要该死被冤枉吗。

见证了这一刻的属于朝歌风景。

而不是本身主动去抓取窜改运气的机遇。

他要功成名就,让婉君过上充足的糊口,让本身老婆以本身为高傲。那么统统挡在他前面的人朝歌都要十足打败。

“聂兄,请讲!”

说真的,如果他们输给半月公子倒是未几丢多少颜面,半月公子名誉在那边,输给比本身才学和名字还要高的人不丢人,可输给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豪门后辈,那真的是有些丢大了!

只要赢了半月公子,那在朝歌心中半点不自傲才会烟消云散。

朝歌不在乎,微微抱拳一行礼,笑道:“半月师兄!”

“可插手七国会都是七国中最具盛名的才子,不知朝兄能够胜任此重担?”

在世人思疑的目光只要陈浩是个例外,他信赖朝歌,他信赖一个为了老婆能过上夸姣的糊口,不远千里,只穿戴草鞋的赶了这么远的路少年插手举仕,是甚么让他走过那千万里孤傲的路。

半月公子一张俊脸如开染坊普通出色,他怒道:“朝歌,你不要过分度!”

在举国闻名的才子面前,半月公子不好发作,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朝歌师弟,恭喜!”

看那朝歌就是一头倔驴,没法拉回半步,半月公子手微微一抖,狠狠抓着折扇,仿佛将它抓断普通,他神采有些狰狞,面庞有些发狠:“朝歌,本日文学比试是我输了,既然我美意提示你,那么就请你代我插手六国比试吧。”

聂无痕倒是不管这些,没有比过如何晓得本身输,他又道:“我来和你比一场!”

他们健忘说话,健忘言语,一动也不动,就连桃花落在身上都健忘用手去拍去。

半月公子一张俊脸都要黑了,朝歌一个豪门后辈凭甚么跟他平起平坐,同为大儒门徒。

一众才子在桃花落英缤纷中看着这恰好少年,一席白袍烘托着他脱俗的风雅,一张浅显的脸上一双剑眸熠熠生辉,像那高高升起的太阳,非常的闪烁,让人没法展开眼。

六国比试,就是他朝歌名扬天下的机遇,为此他不会后退一步。

内心的惊骇无穷次放大,对于突厥人,他们仿佛三岁的小儿,任人宰割。

朝歌剑指一众才子,问道:“何人赶来战!”

那语气说不出的生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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