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诗意的情感 > 第281章画魂(九.婚爱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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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丁绍光却分歧,因为他本身就是国度公职职员,是带有人为的。以是,他虽要在玉娟家里打三年工,但家里的活都是大师一起干。而他只是挑担水,砍砍柴,并且每次都有玉娟陪在身边。实际上,他在玉娟家的大部分时候都是在画他的画,并且每次画画都要玉娟给他当模特。以是,这类糊口让他感到充满着爱情的欢愉。在这类爱情的津润下,他感到单调古板的下放糊口变的丰富而多彩。在这段甜美的光阴里,他年青的豪情里闪动着灵感的火花。在劳作之余他画了大量的白描,垂垂构成了他本身奇特的绘画气势。

玉娟一脸严厉地说,“哪咋行呢?”说着,拉着丁绍光就进到了寝室。

玉娟看着本身的画像在画报上登出,也欢畅得不得了,还把这些画像拿着给阿爸阿妈和村里的姐妹们看。惹得全村人都夸玉娟有福分,夸丁绍光有才华,将来会大有出息。丁绍光欢畅得把寄来的一百元钱的画酬,给玉娟买了身标致的衣服。以是,玉娟每次穿戴这身衣服,就对别人说这是丁绍光用画画的钱给她买的。

或许是因为丁绍光是国度公职职员,或许是看到玉娟是那样地喜好丁绍光,以是,玉娟的父母决定让他们提早结婚。实际上,丁绍光在玉娟家打工的时候统共才只要一年半多一点。因为丁绍光是单独一人,爷爷奶奶已经年老,而父母都去了台湾,以是,这类婚事要端赖他本身做主。并且,他又是一介文人墨客,对本地的民风风俗并不在行,以是,就把婚事的统统决定和筹办全数交给了玉娟的父母。以是,他和玉娟的婚礼也就全由玉娟家帮着筹办。按傣族民风婚礼当天要先在女方家办,然后再在男方家办。因为丁绍光家不在本地,以是,婚礼和婚宴就只在玉娟家一次办。

这时,玉娟的父母已经熟睡了。玉娟脱去了外套进到了帐子里。丁绍光照着玉娟的模样,脱去了衣服,也进到了帐子里。

吃太小酒,丁绍光和玉娟的婚事就算订下来了。但按傣族人的民风,相爱的人在结婚前,男方要在女人家干3年苦活。每天早上到寨子的水井担水、到山上砍柴,以满足百口人糊口之需,夜间还要到胶林里帮忙割胶。同时,男方还得要学会打制银器,要在结婚前亲手为女人打制一套银金饰和银腰带作为婚礼。而银金饰和银腰带是非常贵的。没有结婚的小伙每天早晨只能睡在女方家的客堂里。

汉族人重男轻女,而傣族人倒是重女轻男。并且是男方要嫁到女方家。出嫁时要陪很多的嫁奁。如果哪家多生几个儿子,就会把父母家陪个倾家荡产。让阿爸阿妈在村里抬不开端。儿子没有膳养父母的任务,也没有财产担当权。父母是由女儿膳养。没有女儿的父母老了就得靠寺庙里的善款布施糊口。但女人在家里具有绝对权威,大事小情都得女人说了算。但女人很辛苦,婚后的女人要承担养家糊口的重担,每天要下地干活。婚后的男人倒是非常轻闲,他们只在家里带带孩子,做些家务,偶然候则聚在一起抽烟喝茶,打牌斗鸡。要不,有人说傣族的男人是“做三年的仆从,当平生的天子。”

听着玉娟这话,他想起了岩龙曾对他说过的那句话,“我给你说个女人,白日和你一起干活,早晨搂在一起睡觉,多好!”而这位女人就在他面前,笑意盈盈地在看着他。她的笑是那样地甜美,那样地诱人,又是那样地让贰心醉。他拉着她的手,用逗乐的口气对她说,“我还是风俗在客堂里睡。要不,你跟我一起睡在客堂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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