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宋时明月 > 第六十五章 离奇的香艳哀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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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闻,你还是东坡先生的弟子——一名不会作诗的怪弟子?”

先人没法设想宋人守法的自发的,以是才有“崖山以后无中华”的说法。而宋朝关于妾婢的法律,连苏东坡都没法超越,更何况赵兴如许一个小人物。

他与徐知州干系不熟,能呈现在祭礼上是因为苏东坡的干系,但像他如许一名毫无诗作的浅显贡士,列不到主宾位上,以是徐知州的家人把他安排在后堂,等候祭礼的结束。

到退役期满,如果小妾感觉她在仆人那边“薪水高福利好,并且很有贬值潜力”,是以不肯分开,那么她就要面对“转职”,一个别例是升任“夫人”——这么做手续庞大,比较费事;退而求其次,则转为婢女。

至于仆人与“养女”生的孩子该如何算辈分……那就是宋人的一笔胡涂账,与你我无关。

宋朝,“妾婢”两个字是连用的,专门做劳役的女孩被称为“女使”,也就是“使女”的意义。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要求一个打工妹对老板充满爱,那是强求,以是胜之有权大笑。

徐知州一死,不但牵涉到程家集的归属,还牵涉到苏轼此后的糊口。这个窜改须尽快应对。

“传闻,你才娶了新妇?”

二是因为法律。

后堂里,充满惶惑氛围,每个仆人都仿佛在窃保私语,徐知州的几位姬妾都在清算行李,仆人们一个个被叫走,不一会儿,全部后堂只剩下了赵兴。

赵兴一时不知该如何答复,他的目光漫无目标的扫过四壁,目光终究逗留在靠墙的书架上。

先人谈起此事时多有指责,以为这位小妾胜之人道凉薄。但是,周作人却表示了解,以为苏东坡的哭和小妾的笑都是真情透露——“七情皆可哭”。

一是因为苏东坡。

“……”

在与徐知州的来往中,苏东坡这名罪官待徐知州的小妾都很恭敬,为偿付那份情,他曾写了很多艳词分赠徐知州的四名宠妾,如果赵兴把胜之买回家,该让苏东坡如何面对?

也就是说,如果你买了个女人做妾,一年后又转卖了,你转卖的只是“利用权”,她在新仆人那儿再干两年,干够三年后,“统统权”又回到她本技艺里,她自在了。

拿着退返来的几百贯钱,赵兴有点脑筋发闷,愣了半天,他才听到乐监酒模恍惚糊的声音:“知州……过世……拜祭……”

踌躇了半天,这位舞姬鼓足勇气说:“我跟你走吧。”

那位“天涯那边无芳草”的朝云,现在在法律文书上的身份就是婢女,她是在干满10年役期后,在第11个年初上胜利转为“夫人”的。但目前她只是婢女。

“……”

搞清这条法律后,赵兴曾经惊诧了好久,他没想到,被人喻为礼教最严苛的宋朝,妇女的行动竟如此令人瞠目结舌。

人们在怒极时也可一哭。胜之的大笑,莫非不是一肚子的怨气肝火使之愤极而笑吗!

打工女如果与老板有了豪情,则持续干下去。没甚么豪情——或者寻觅新仆人,或者带着财帛嫁给一个贪财的男人为“妻”。这就是宋朝浅显人的贩子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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