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所愿,晚膳以后,李修被接进了府中。
萧煜凝睇着我,抚掌而笑:“风趣,风趣,皇叔公然是妖精。”
半夜,在一队亲王侍戍卫送下,李修顺利地瞒天过海,将尚方宝剑混在一堆测量东西中取了来,堆放在筹办修建神庙的一处苑子中。萧煜对此事毫无发觉,不知这能够取萧独性命,也能够取别性命,助我劈关斩将的宝贝,便藏在他今后日日祭拜神明之地。
我点了点头。
七弟便抓着绣球,笑得光辉,一如个傻傻的少年。
我有些烦躁,侧头望向城墙以内金碧光辉的皇宫。
“荻花楼放花名册的堆栈里。”
我接过,抖开来瞧了下,公然是张平平无奇的女人脸。
萧煜眼睛一亮:“甚么?”
我翘了翘兰花指,学着这些宦官行了个礼,白厉忍俊不由,常日不苟谈笑的一小我,竟然笑了出来。他三十有五,跟白家人一样,都不怎显春秋,看上去不过二十,笑起来如冰雪初融,甚是都雅。
那侍卫一愣,点了点头,遵循我的叮咛割破手心,接了半杯血,我装模作样倒在那两根大腿骨上,留了些许在杯中,信口扯谈:“你看,这腿骨哪根沁血性好,哪根就透音性好,合适做笛。”
说罢,白厉从怀里取出一个卷轴,展开来。
荒诞, 被冰刀划断了脚筋,哪另有能够吹吹笛子就好?
我疑道:“哦?如何?”
不知怎的,我面前一瞬闪过乌沙挑衅他的模样,竟觉有点含混。
竟是一个绣球。
七弟纵马而过,将那物事接在手里。
“你去给孤弄张来?”
我暗嘲,嘴上却道:“本来如此。你一说,孤也想了起来,《地经》上却有记录此种偏方,不过还差点东西,这笛子才有感化。”
布一揭开, 竟是两根去皮剥肉的大腿骨,还残留着些许血丝。
白厉持续:“在那战俘当中,有一名能征善战的蛮人女子,是魑族女王乌兰。被俘后,她不肯投降,便被药哑,卖入了青楼。”
“天然是离远一些,坐山观虎斗。”我想了想,问,“你做暗卫多年,知不晓得甚么体例能极好的坦白身份,见了面也认不出来?”
难不成真得像他说的,要交欢才可解……?
饶是我铁石心肠,亦不免有些怔忡。痴人,真是痴人。
趁萧煜低头去看,我以袖掩嘴,喝了一口杯中残剩的童男血。
哪知刚一入喉,我便觉一阵激烈的恶心,一口便吐了出来。
虽对萧煜的脾气早有耳闻,可见他如此残暴,我心下也是骇然,推开杯子:“谢了,不过,此人不是童男,孤喝不惯他的血。”
那侍卫吓得神采惨白,伏跪下来:“殿下饶命,殿下饶命!”
萧煜哈腰从他腰间拔出佩剑,浑手一剑割了他的颈子,血流如注。他伸手取了杯子,接了满满一杯递与我来:“皇叔,请用。”
我吸了口气,心乱如麻。当年追杀战俘之事,我因担忧会引发民气不稳,说我大赦天下又出尔反尔,便命白延之将那些战俘逼进深山,速战持久以后当场埋葬,对外宣称只是匪贼做乱。
我竟是亏欠了他。
“如何了,慌成如许?这里好歹是煜亲王府,毋需怕那乌沙。”
那是一场旷日耐久的战役,我当时虽年幼,也印象非常深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