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怎的,我面前一瞬闪过乌沙挑衅他的模样,竟觉有点含混。
浩浩大荡的送行步队如潮流般没过城道,朝北门行去。
我避着他,又能避多久?萧独想要独掌大权,将我节制,需求在朝中掀起一场明争暗斗,我如何能坐以待毙,任他将我困住?
萧煜却道:“皇叔帮我挑挑,哪根合适做笛?我听一名江湖方士说,取腿脚矫捷的人的腿骨做的笛子, 吹出的噪音有奇效,这两年来, 我换了数根笛子,腿却毫无转机,想来是质料还不敷好。”
眼下,尚方宝剑藏在哪儿都不平安,萧独既成心要它,必会去李修居处搜察,不如先取来,借修建神庙之机,临时埋在萧煜府上。
荒诞, 被冰刀划断了脚筋,哪另有能够吹吹笛子就好?
“如何了,慌成如许?这里好歹是煜亲王府,毋需怕那乌沙。”
“童男血?”萧煜蹙了蹙眉,唤来一名侍卫,“你但是童男?”
“荻花楼放花名册的堆栈里。”
“你是从哪弄来这画的?”
我疑道:“哦?如何?”
哪知刚一入喉,我便觉一阵激烈的恶心,一口便吐了出来。
次日凌晨,白辰不期而至,身上带着残留着狠恶打斗留下的血迹,想来是好不轻易才摆脱了乌沙。见他掩上窗子,神采严峻,我知他必定查到了甚么,倒了杯茶水与他,命他坐下渐渐说。
拾掇一番,镜中已全然看不出是我本身,成了个面皮白净的小宦。
那是一场旷日耐久的战役,我当时虽年幼,也印象非常深切。
我有些烦躁,侧头望向城墙以内金碧光辉的皇宫。
虽对萧煜的脾气早有耳闻,可见他如此残暴,我心下也是骇然,推开杯子:“谢了,不过,此人不是童男,孤喝不惯他的血。”
“可惜了…….我临幸过侍妾,也不是。”萧煜喃喃,将指尖蘸的一点鲜血舔去,似不喜血味,漱了漱口便吐在了脚边的金盂里。
许是见多了爱恨分袂,各种悲剧,我才挑选游离在尘凡边沿,而不肯耽溺此中。此为明智之举。我不敢想,若我哪一日对人动情,纵身跳入滚滚尘凡,会是甚么模样。但愿…….
我斜睨着他,哂道:“你看孤像不像妖精?”
“可我查抄过当日穿的冰鞋,并无甚么题目。”
当―当―当――
我拍了拍他的肩:“孤一世为臣,帮手你治天下,你觉得如何?”
“够了。”萧煜将酒杯一掷,打断了我的话,似因忆起当年之事,情感非常冲动,双手攥紧膝盖,手背青筋都爆了起来。
目送信使远去, 我的心忐忑不定,但急也无用,只好坐回亭中,与萧煜共用晚膳。山珍海味,俱食之有趣, 我口干舌燥,只喝了几杯生津的茶水, 却也解不了渴。正在我狐疑是不是体内那蛊作怪, 致我血瘾又犯了之时,萧煜的家仆送来一盘物事。
想要长厢厮守……只能求来世。
我无声笑了:“荒唐,孤不过是与你一样,有些怪癖罢了。孤经常感觉身材衰弱,问过太医说是缺血之故,以是会想饮血。”
趁萧煜低头去看,我以袖掩嘴,喝了一口杯中残剩的童男血。
经我旁敲侧击的一番扣问与李修的表示,我晓得尚方宝剑临时还未落到萧独手里,一颗七上八下的心方才落回原处,便冒充让李修去本身居处取测量地形的东西,实则是要他回家取尚方宝剑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