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里,沈鸿飞抬起眼,瞥见躺在远处桌子上的那枚军功章,他的嘴角抽搐了一下。侧头看了看闹钟,凌晨五点钟,他甩甩头,尽力让本身复苏一些,然后悄悄起家,穿上活动服,轻手重脚地走出寝室。在他的床头,挂着一套别着学员肩章的极新警服,沈鸿飞伸手摸了摸帽子上的警徽,笑了笑,回身走到客堂。父母还没有起来,屋里黑着灯,沈鸿飞戴上耳机悄声出去了。
凌晨,朝阳洒在一片麋集的丛林上空,从远处望去,山颠晨雾环绕,一片喧闹。阳光透过丛林裂缝投射到空中上,被交叉的树枝剪成班驳的光影。在丛林深处,一个穿戴迷彩服的身影持枪在林间冒死地奔驰,玄色作战靴踩在潮湿的空中上几近没有任何声响。迷彩服在缓慢奔驰中不时地愣住脚,单腿呈跪姿,节制着呼吸节拍,眼睛警悟地察看着四周的动静―密林里,除了粗重的呼吸声外,鸦雀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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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沈鸿飞尖叫一声从床上猛地坐起。他喘着粗气,额头上冒着一层密密的盗汗,惊骇地望着劈面的白墙。好久,沈鸿飞才痛苦地闭上眼睛,将棱角清楚的脸埋在手掌里―凹凸错落蒙沉迷彩布的钢盔,涂抹着厚厚假装油彩的黑脸,无声升起的国旗,另有那沙哑如同雷鸣一样的号令……这么多年畴昔了,他觉得时候能够冲淡统统,但这些熟谙的场景却老是呈现在他的梦里,向来就未曾健忘过。
他的脸上涂着茶青相间的假装油彩,充满血丝的眼睛目光如炬,汗珠不竭地顺着他的脸颊往下滑落,钢盔上面乌黑肥胖的脸,在沉寂中储藏着年青的力量。这时,阳光开端变得有些刺目,迷彩服眯缝着眼看看,咽了口唾沫,又站起家持续疾走。路上,有树枝不竭地从他身边弹开,在空寂的密林里哗啦作响。
换好警服的凌云刚走到客堂,凌母正端着盘子走出厨房:“哎,小云,如何走路一瘸一拐的?受伤了?”凌云从速直了直身子,嘴硬地说:“没有,我在技侦事情能受甚么伤啊?肌肉有点疼。妈,我没事,我走了啊!”说完咬牙向门外走去。刚一出门,凌云就龇牙咧嘴地扶着墙,倔强地咬牙对峙着走到电梯前。门一开,是隔壁的老头儿老太太买菜返来,凌云顿时站好,强笑着打了声号召,从速进了电梯。
“让金毛快一点儿,这里老百姓很多!我瞥见的有三个枪手!”郑直青筋暴起,把对讲机揣进兜里,持枪追了上去。
天刚蒙蒙亮,全部东海市一片温馨。这个时候,街道上还没有行人,只要洁净工人孤傲的身影伴跟着沙沙的扫地声。一栋浅显的住民小楼里,寝室的一角立着各种健身东西,劈面墙上整齐地贴着一排“优良兵士”的奖状,另有不应期间的照片。微光照着桌子上摆放着的各种奖杯,泛着模糊的白光。在中间,是一个相框―十几个穿戴迷彩服的窥伺兵兵士抱着本身的步枪,他们的右臂上都佩带着刺绣出来的狼牙臂章。照片上的沈鸿飞暴露一嘴白牙,眼神当中透出一股傲气。在奖杯的中间,一枚素净的二等军功章悄悄地躺在精美的小盒子里,显得有些孤傲,在夜色里透出一股悲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