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全部东海市一片温馨。这个时候,街道上还没有行人,只要洁净工人孤傲的身影伴跟着沙沙的扫地声。一栋浅显的住民小楼里,寝室的一角立着各种健身东西,劈面墙上整齐地贴着一排“优良兵士”的奖状,另有不应期间的照片。微光照着桌子上摆放着的各种奖杯,泛着模糊的白光。在中间,是一个相框―十几个穿戴迷彩服的窥伺兵兵士抱着本身的步枪,他们的右臂上都佩带着刺绣出来的狼牙臂章。照片上的沈鸿飞暴露一嘴白牙,眼神当中透出一股傲气。在奖杯的中间,一枚素净的二等军功章悄悄地躺在精美的小盒子里,显得有些孤傲,在夜色里透出一股悲惨。

不远处,沈鸿飞抱着浑身是血的林国伟,郑直跑畴昔大喊:“快叫救护车!”这时,秃顶从车里爬出来,想跑,郑直上去“咣”地一脚把他踹倒,秃顶哭丧着脸:“不关我的事啊!”沈鸿飞拿起腰里的对讲机急呼:“总部,总部,这里是1012,当即派救护车到光彩大街由西向东高架!有警察受伤!枪伤!”秃顶捧首蹲在地上,郑直举枪对着他,拿起对讲机呼唤:“松狮,斑点狗陈述,三名枪手开枪打伤一名交警,现在正在逃离现场。疑犯能够驾驶一辆玄色君威轿车,车牌没有看清楚!”

凌晨,一间温馨的房间里披发着淡淡的花香味道,粉色的床单上摆放着一只毛茸茸的泰迪熊,非常敬爱。劈面的地上立着一台跑步机,另有各种散打护具。凌云穿戴活动背心,龇牙咧嘴地在抹白药,胳膊和后背上的伤痕清楚可见。抹完药,凌云站起家,愣愣地走到窗户旁,脑筋里闪过刚才的画面,凌云咬牙切齿:“哼,竟然敢抱我!”凌云气不打一处来,揉着胳膊,又一疼,咧着嘴回身,一瘸一拐地去拿挂在墙上的警服。

凌云穿戴活动背心在前面跑,马尾辫一甩一甩的,沈鸿飞笑着看她的背影,两人的间隔始终保持在五米以内。凌云有些不快,加快了法度。沈鸿飞也不说话,跟着加快,还是不紧不慢地跟在凌云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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