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看窗外,公路两侧垂垂呈现稀少的树木,店主在电话里说,他们在路边的树林里,看来已经很靠近目标地区了。
“卧槽,你他吗的看路啊!fuck!”眼看间隔前面一辆车越来越近,我跳起来痛骂道。
“喂……喂……喂”比尔吼了两声,见没有覆信,气愤的将电话收起,转头看了看我,道:“我必须去救阿谁该死的混蛋,遵循商定我们后天早晨船埠见。”
我从盒子中将它拿出来,装上弹夹,拉动枪栓,咔咔两声脆响,枪弹上膛,听到这个声音,我心中就一阵镇静,这的确比贝多芬的音乐还要动听。
就在这时,“啪”的一声脆响,悍马的挡风玻璃被枪弹击中,呈现无数的裂缝,光荣的是枪弹没能穿过玻璃,不然比尔已经被爆头了。
又拿了两个弹匣,翻了翻内里竟然另有一堆手雷,我拿了两个mk2式手雷挂在腰间,然后把背包扔回给比尔。
对准镜上有一红光照亮的分划板,可在傍晚时利用,而在黑夜可利用微光瞄具,在对准镜的光学部件上还装有激光护目装配,制止偷袭手被强光晖映导致眩晕乃至失明,而最令我诧异的是在光学瞄具的下方,另有一处热成像装配,固然不晓得好不好用,不过这枪看起来的确比我的88狙先进多了。
“在这里,在这里!”说着话,这家伙竟然松开了方向盘,低头向座椅上面摸去。
我们两个方才筹办好,车子就靠近了出事地点,这里已经是郊区,四周一辆车都看不到,宽广的公路上只要我们这辆悍马吼怒而过,特别显眼。
话音刚落,内里又传出一阵狠恶的枪声,紧接着就听到店主的一声嚎叫,然后电话就收回“嘟嘟”的声音,断线了。
我们在海德公园四周,间隔出事地点有二十千米摆布,现在是傍晚,路上还算通畅,比尔这个变态的家伙,开着悍马在路上横冲直撞,猖獗的向郊区驶去。
干,这个混蛋竟然用偷袭枪引诱我,我是个偷袭手,最感兴趣的就是各种偷袭步枪,最受不了的就是不会偷袭的人愣装偷袭手,那是对枪的轻渎。
“想杀我哪有那么轻易,我的挡风玻璃但是防弹的。”比尔一脸对劲的说道。
只是我有一点担忧,这把颠末改装的G22,晋升了射程和能力,还能够保持本来的精准度吗?想要完整把握这把枪,恐怕还需求一点时候。
“喂,你这个混蛋,我的偷袭枪在哪儿!”我坐在前面没好气的问他。
我的手指悄悄抚过这把枪,指尖传来冰冷的感受,我细心的感受它的气味,在我眼里它就像一头凶暴的野兽,还没有被顺服,或者说像一台新车,还没有颠末磨合,阐扬不出最强的动力。
等比尔抬开端的时候,我们间隔前面的车已经不敷半米,他镇静的嗷嗷大呼,用力一扭方向盘,悍马擦着前面的车屁股冲了出去,那司机吓得双手一抖,差点没从公路上冲下去。
“感受如何样?是不是很酷?”比尔对劲的问道。
比尔又扔过来一个背包,内里是特种作战的背心,另有几把手枪,型号都不一样,我挑了一把戈壁之鹰,固然弹匣里只要七发枪弹,但我喜好它的彪悍。
比尔一边开车一边将设备挂在身上,然后又从副驾驶的上面抽出一把M4a1卡宾枪,他这把枪较着也改装过,上面挂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仪器,我也没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