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偷袭手!”我低声提示道。
“Fuck,你他吗的不去机场,跑到郊区干甚么,找死吗?”比尔冲着电话吼怒道。
“喂,你这个混蛋,我的偷袭枪在哪儿!”我坐在前面没好气的问他。
我瞥了他一眼,一副关我毛事的神采,掉头就走,谁晓得他又在前面喊道:“喂,对方火力很猛啊,你不帮手,我很能够会挂掉,莫非你忍心看着你的朋友被打成蜂窝吗?”
只是我有一点担忧,这把颠末改装的G22,晋升了射程和能力,还能够保持本来的精准度吗?想要完整把握这把枪,恐怕还需求一点时候。
我的手指悄悄抚过这把枪,指尖传来冰冷的感受,我细心的感受它的气味,在我眼里它就像一头凶暴的野兽,还没有被顺服,或者说像一台新车,还没有颠末磨合,阐扬不出最强的动力。
“喂……喂……喂”比尔吼了两声,见没有覆信,气愤的将电话收起,转头看了看我,道:“我必须去救阿谁该死的混蛋,遵循商定我们后天早晨船埠见。”
光滑的金属质感,戈壁迷彩的枪身,它看起来那么性感,唯独缺了一点东西,那就是杀气,它需求一场战役,来唤醒甜睡的杀意。
“卧槽,你他吗的看路啊!fuck!”眼看间隔前面一辆车越来越近,我跳起来痛骂道。
“很光荣你还活着!”我冲着比尔小声说道。
“想杀我哪有那么轻易,我的挡风玻璃但是防弹的。”比尔一脸对劲的说道。
干,这个混蛋竟然用偷袭枪引诱我,我是个偷袭手,最感兴趣的就是各种偷袭步枪,最受不了的就是不会偷袭的人愣装偷袭手,那是对枪的轻渎。
比尔哈哈大笑,拉着我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悍马,比尔策动车子,引擎收回气愤的吼怒,像一头发情的公牛一样冲了出去。
话音刚落,内里又传出一阵狠恶的枪声,紧接着就听到店主的一声嚎叫,然后电话就收回“嘟嘟”的声音,断线了。
我比出一个OK的手势,随口说了一句。“谨慎点。”
就在这时,“啪”的一声脆响,悍马的挡风玻璃被枪弹击中,呈现无数的裂缝,光荣的是枪弹没能穿过玻璃,不然比尔已经被爆头了。
我晓得,拿起这把枪,就必定被卷入这场战役,令我惊奇的是,我竟然没有一点恶感,乃至还跃跃欲试,没想到我对战役的巴望竟然到了猖獗的程度,能够我天生就是个兵士,为了战役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