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六点半。
躲在没法看到的墙角下,脱下破裙子,用瓶里的水冲刷身材。赤裸皮肤,冷起鸡皮疙瘩,深深的热诚感。仿佛,那双眼睛从未分开,躲在氛围深处,看她敏感部位。更远的摩天大楼,玻璃幕墙收回赤色反光,窗后的白领与高管们,会不会围在圆桌前,捧着卡布奇诺或拉菲,不管男女眉飞色舞,轮番在望远镜中评点女奴的演出?可惜,她太瘦了,骨感到连胸都快没了,大煞了风景。
女仆甚么的最讨厌了!
这辈子,只要再闻到那种味道,崔善就会呕吐。
在流花河边的荒漠,崔善跟着他学会了钻木取火,她亲手杀死猎物,洗濯小鸟内脏,放到火上烤成新奇野味――爸爸就用这类体例把小白吃了。
月光益加凄冷,不晓得几点钟了,凌晨两点?空中花圃里转世投胎的猫,被崔善的哭声惊得颤抖。一眨眼,尾巴尖扫到她的腿肚子,热热的,毛茸茸的,很痒。它在石榴花墙上无影无踪,仿佛一跃跳下高楼的错觉。
但是,小女孩的幸运像猫尾巴上的绒毛般长久而易逝。七岁生日过后不久,爸爸有一晚喝醉了酒,在麻将桌上赌输了几万块钱,回到家看到他的新鞋子里有团猫屎,便怒不成遏地抓起猫尾巴,将它全部身材抡在半空中,重重地砸到天井墙壁上。
她收到了礼品。
爸爸当过三年兵,在老山火线的猫耳洞,但从不承认杀过人。战役让他学会了田野保存,没有任何东西,赤手空拳用树枝野草制作圈套,每次能抓住十几只鸟。
直到现在,她还感觉,猫是一种会死而复活的植物。她的小白并没有死,随时能够回到身边,或在某个夜晚趴在窗外看着她,放射幽幽的目光。但是,将近二十年畴昔,再没看到过任何不异的猫――满身红色唯独尾巴尖上有火红斑点。
七岁那年的夏天,爸爸杀死她最敬爱的猫,百口分开小县城,去了那座海边的多数会。
她想起了爸爸的脸。
伸脱手,在氛围中触摸他的嘴唇与下巴,面孔的表面如此实在,他那热烘烘的呼吸劈面而来,伴随酒精与烟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