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亡骸君主 > 第二十四章 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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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指路戒指的帮忙下,一起直走不晓得多久的约翰终究见到了出口,林间小道的绝顶。固然外头还是是很丢脸得见人的雾霾,但比起“迷霞之森”两米内看不清的雾霾,这已经很都雅见了,十米以内的范围还能看清。

分开湖泊,看了一眼最后的城堡,约翰走了,朝着被雾霾遮天蔽日的地区走去,身影逐步被雾霾吞噬,终究看不见人。

巫妖此次出行就是为了完成这三个任务,黑骑士目前还在禁闭培训中,想要踏入“豪杰范畴”,可不是一件简简朴单就能达到的事情,没有一两年,乃至十几年都不必然能踏入,以是现阶段不必在管他,用心去完成其他两个任务便能够了。

巫妖遇见此人皮仆人的时候是在七年前,当时候的巫妖还用着别的皮肤招摇撞骗,混在人类中清闲安闲,赶上这表里不一的家伙美满是在一场不测,这家伙大要假装一个好人,实在就是一个发卖人丁的人渣,很多女孩子就是被他这张脸和花言巧语骗了,至于为甚么这家伙要骗他,咳咳,当时不是没有其他的人皮可供挑选,就只要一个女孩子的人皮套在身上,加上本身常常独来独往,这才让这家伙盯上。然后?当然是干掉他了,巫妖的天赋技术“人道之眼”,一眼就看破,对于心胸不轨的家伙,巫妖可不会部下包涵。

手上戴着一颗能够自在穿越“迷霞之森”的指路戒指,它会引领穿戴者分开与进入的精确的事理,要问巫妖为甚么会有这类道具,别藐视他,在人脉上他还是挺有门道的,熟谙各种百般的人另有奇特的生物,这类戒指就是他当初在一名云游四周的恶魔奸商手上买来的,花了他将近一半的财产才换来五枚戒指,可让贰心疼了好久。

雾之都实在就是大眼怪们糊口的都会,他们仿照人类的都会布局,建立了能够抵抗内奸的高大城墙,因为和人长的差不都,心机风俗也近似,他们居住的屋子也大多是木石修建,有属于本身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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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湖面倒映中那张帅气的脸,蹲在湖边的巫妖就忍不住臭美一下,他真的是太帅了。

固然“雾霾洛德森”整天被雾霾覆盖的地区,是被谩骂的,但还是另有其他生物居住在此中,“雾之都”恰是能够适应雾霾气候的生物堆积的都会,约翰前去的目标地恰是这座都会,以往的经济来源和设备都是从这获得的,现在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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