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吏闻此事,心知长分袂。盘桓庭树下,自挂东南枝。
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夹裙,事事四五通。足下蹑(niè)丝履,头上玳(dài)瑁(mào)光。腰若流纨素,耳著明月珰(dāng)。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纤纤作细步,精美世无双。
府吏长跪告:“伏惟启阿母,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
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吾已失恩德,会不相从许!”
阿母谓府吏:“何乃太戋戋!此妇无礼节,行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在!店主有贤女,自名秦罗敷,不幸体非常,阿母为汝求。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
“(我)十三岁能够织精彩的白绢,十四岁学会了裁剪衣裳,十五岁会弹箜篌,十六岁能朗读诗书。十七岁做了您的老婆,心中常常感到痛苦哀痛。您既然做了太守府的小官吏,遵循官府的法则,用心不移。我一小我留在空房里,我们见面的日子实在少得很。鸡叫我就上机织绸子,每天早晨都不得歇息。三天就织成五匹绸子,婆婆还用心嫌我织得慢。并不是因为我织得慢,(而是)您家的媳妇难做啊!我既然担负不了(您家的)使唤,白白留着也没有甚么用。(您)现在便能够去禀告婆婆,趁早把我遣送回娘家。”
兰芝抬头答:“理实如兄言。谢家事夫婿,中道还兄门。处罚适兄意,那得自任专!虽与府吏要(yāo),渠会永无缘。登即相许和,便可作婚姻。”
序说:东汉末建安(公元196-219)年间,庐江太守衙门里的小官吏焦仲卿的老婆刘兰芝被焦仲卿的母亲赶回娘家,她(回娘家后)发誓不再嫁人。她的娘家逼迫她再醮,她便投水死了。焦仲卿听到(刘兰芝投水而死)这件事,也在(自家)天井的树吊颈死了。当时的人记念他们,写下这首诗记叙这件事。[1]
府吏默无声,再拜还入户。举言谓新妇,哽咽不能语:“我自不驱卿,逼迫有阿母。卿但暂还家,吾今且报(fu)府。不久当偿还,还必相迎取。以此下情意,慎勿违吾语。”
入门上家堂,进退无颜仪。阿母大拊掌,不图子自归:“十三教汝织,十四能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知礼节,十七遣汝嫁,谓言无誓违。汝今何罪恶,不迎而自归”兰芝惭阿母:“儿实无罪恶。”阿母大悲摧。
孔雀鸟向东南边向飞去,飞上五里便盘桓一阵。
府吏再拜还,长叹空房中,作计乃尔立。转头向户里,渐见愁煎迫。
“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konghou),十六诵诗书。十七为君妇,心中常苦悲。君既为府吏,守节情不移。贱妾留空房,相见常日稀。鸡鸣入机织,夜夜不得息。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非为织作迟,君家妇难为!妾不堪差遣,徒留无所施。便可白公姥(mu),及时相遣归。”
其日牛马嘶,新妇入青庐。奄奄傍晚后,寂寂人定初。“我命绝本日,魂去尸长留!”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
焦母对仲卿说:“(你)如何如许没见地!这个女子不讲礼节,一举一动全凭本身的意义。我早就憋了一肚子气,你如何能够自作主张!邻居有个贤惠的女子,名字叫秦罗敷,(长相)敬爱,没有谁比得上,母亲替你去求婚。(你)就从速休掉刘兰芝,打发她走,千万不要挽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