恍忽瞥见了三年前的他。
他的眸光有照本色,总能直直看进民气底。
加上那天被他在酒吧走廊压在墙壁上咬的那一口,我到现在还感觉疼,他的呼吸刚拂到肩背,我就止不住想躲。
我这才重视,他一小我出来,连司机也没带,惯常用的韩信也不在跟前。
他倾身切近,血腥味就扑鼻而来。
固然是夏季,可夜风一吹,贴着墙壁的我还是冷得颤抖。
看我迟迟不说话。
我睁着双泪眼不幸兮兮望着他,“一整天没用饭。”
我扭头回身就走,金余长腿一迈,一把扯住我,把我摔在墙上,我痛呼一声,他就压下来,鼻尖离我很近,他拧眉看了我一眼,随后对着话筒那头说,“晚点畴昔。”
他停在那好半天没动,我才重视到他的视野逗留在我的胸口。
以是,三年前的阿谁夏天,我才气和他有那些交集。
他空出一只手抚上我的眼睛,降落地声音模糊带了点不悦,“你哭甚么?”
我晓得黑衬衫下爬满了狰狞的疤痕。
以是,他像是扔渣滓一样一次次把我扔出去,还把我送到好人手里。
我到嘴的那句唾骂就换成了,“你吃晚餐了吗?”
金余一双黑眸沉沉睨着我。
我没有回身,朝前面的小道持续走。
我不该一时脑筋发热就上了他的车。
“你到底要干吗?!”我吼怒。
只晓得他就着这个姿式不再动,并且堕入深思。
可,仿佛晚了。
肚子里的小东西也没吃。
在峡市,我已经没有容身之处,独一能去的只能是宾馆。
下车以后,我才晓得他这辆车是改装过的跑车。
这是他独一的居处。
他是两点一线的人,三百六十五天,要么住公司,要么睡这里。
最不该在他健忘我的时候还来招惹他。
声音无端间断。
熟谙的气味猖獗钻进鼻孔。
裙子又坏了。
马路上有大货车奔驰而过,喇叭声格外清脆。
金余眸色稳定。
当年的他,衣衫划一。
他言简意赅,“做饭。”
还是阿谁我熟谙的金余,又仿佛是我不熟谙的金余。
只不过,此时现在,我莫名其妙地坐在那,茫然地看着他,“这是,甚么意义?”
他不说话,抬脚就往里走。
我悄悄拍开他的手,“我要去用饭了。”
“....疯了。”
谨慎翼翼地避开他的伤口,又谨慎翼翼地察看着他的伤口。
身后是沈三千的小区,我再也不能去。
捂不住。
我也不说话,回身就往内里的马路上走。
门路两边的路灯都是仿的法国浪漫之都的路灯,温和的灯光洒在路上,一层班驳的光都像是染了层粉色。
金余俄然把我整小我转过来,把我脑袋压在墙上,背对着他。
金余俄然倾身搂住我,身材一下落空均衡,我惊呼一声就被他抱在怀里,他抱着我长腿往前走。
他挂了电话,随后就是悄悄地看我。
那段混乱不堪撕心裂肺的场面就破开脑袋,猖獗涌进脑海,全部脑筋里都是面前的男人惨白着面色,胸口汩汩流血,躺在那一动不动的场面。
我咬着牙齿,血红着眼睛朝他吼,“那你他妈忘了我,我他妈能如何办啊?!”
可昂首看到面前的人,我才明白。